引言 | 第1-6页 |
一、 我国民事庭前准备活动现状分析 | 第6-14页 |
(一) 庭前准备缺乏必要的基础 | 第6-8页 |
(二) 庭前准备活动缺乏独立的程序价值 | 第8-9页 |
(三) 庭前准备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 | 第9-11页 |
(四) 庭前准备设立的目的单一而缺少合理性 | 第11-14页 |
二、 我国庭前准备程序滞后的原因探析 | 第14-24页 |
(一) 价值理念上的原因 | 第14-15页 |
(二) 制度设置上的原因 | 第15-17页 |
(三) 庭前准备缺少程序性和递进性 | 第17-20页 |
(四) 设置审前准备程序的着眼点不合理 | 第20-24页 |
三、 庭前准备程序设立的目的和价值比较 | 第24-33页 |
(一) 庭前准备的设立趋向以集中审理为目的 | 第24-28页 |
(二) 遴选争点和整理证据是庭前准备程序设计的中心 | 第28-33页 |
四、 完善我国民事庭前准备程序的设想 | 第33-44页 |
(一) 庭前准备程序的立法理念应体现程序正义的观念 | 第33-36页 |
(二) 庭前准备程序的设立目标应是集中审理 | 第36-39页 |
(三) 程序的操作应体现多样性 | 第39-41页 |
(四) 程序设计应具备独立解决纠纷并排除庭审的功能 | 第41-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