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回眸历史——对“亲亲相隐”原则的历史考察 | 第10-26页 |
一、“亲亲相隐”原则的源与流 | 第10-18页 |
(一)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亲亲相隐”思想的萌发 | 第10-12页 |
(二) “亲亲得相首匿”——“亲亲相隐”原则在法律制度上的确立与发展 | 第12-13页 |
(三) “同居相隐”——“亲亲相隐”原则的完善 | 第13-16页 |
(四) 区分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亲亲相隐”原则的变革 | 第16-17页 |
(五) 大义灭亲——“亲亲相隐”原则的衰败 | 第17-18页 |
二、“亲亲相隐”原则的基本含义 | 第18-19页 |
三、“亲亲相隐”原则在中国古代的适用性分析 | 第19-24页 |
(一) “亲亲相隐”原则是礼法结合立法指导思想下调整礼法矛盾冲突的平衡器 | 第19-20页 |
(二) “亲亲相隐”原则与家族法、准五服治罪、连坐、十恶等法律举措相配合 | 第20-24页 |
四、本章结论 | 第24-26页 |
第二章 考量现实——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的现代适用性分析 | 第26-43页 |
一、现代中国社会需要“亲亲相隐”原则的滋养 | 第26-32页 |
(一) 现代经济社会诚信需求对“亲亲相隐”原则中积极因素的呼唤 | 第26-28页 |
(二) 现代社会调控策略对“亲亲相隐”原则中积极因素的呼唤 | 第28-30页 |
(三) 科技发展为“亲亲相隐”原则的吸纳提供保障 | 第30-32页 |
(四) 域外立法例为成功吸纳“亲亲相隐”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 第32页 |
二、“亲亲相隐”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分析 | 第32-37页 |
(一) “亲亲相隐”原则关注群体的司法正义,符合人伦之理 | 第32-34页 |
(二) “亲亲相隐”原则有利于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的平衡及公平正义的实现 | 第34-35页 |
(三) “亲亲相隐”原则有助于避免将作证的亲属陷于自证其罪的境地,符合刑事司法的国际准则 | 第35-36页 |
(四) “亲亲相隐”原则客观上达到了反对强迫取证的目的,有助于刑事诉讼双方调查取证力量的均衡 | 第36-37页 |
三、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中的弊端及缺陷 | 第37-41页 |
(一) 对个人权利的漠视易导致国家权力扩大化情势的出现 | 第38-39页 |
(二) 对等级制的维护违反了现代社会刑事诉讼的公平原则 | 第39-40页 |
(三) 欠缺对诉讼中弱势力量的保护无助于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实现 | 第40-41页 |
四、本章结论 | 第41-43页 |
第三章 科学扬弃——和谐社会对中国“亲亲相隐”原则的选择性吸收 | 第43-54页 |
一、与婚姻法协调,使刑事诉讼中近亲属间权利义务的确定满足人伦与法律调整之需要 | 第43-45页 |
二、与民法协调,注重对近亲属隐私权的保护 | 第45-47页 |
三、与刑法协调,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需保护的实体权利 | 第47-49页 |
四、在证据制度中确立近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 | 第49-51页 |
五、在证据制度中确保对国家调查取证权力的限制 | 第51-53页 |
六、本章结论 | 第53-54页 |
结论 | 第54-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8页 |
致谢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