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7页 |
Abstract | 第7-10页 |
绪论 | 第15-27页 |
一、问题的来源 | 第15-19页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19-23页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23-25页 |
四、研究对象与创新之处 | 第25-27页 |
第一章 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界定与理论依据 | 第27-47页 |
一、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概念与类型 | 第27-30页 |
(一)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法律含义 | 第27-29页 |
(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多层次类型 | 第29-30页 |
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与其他机构的关系 | 第30-33页 |
(一)与民间金融的内生与转换关系 | 第30-31页 |
(二)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互补与竞争关系 | 第31-32页 |
(三)与金融组织体系的促进关系 | 第32-33页 |
三、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属性与要素 | 第33-38页 |
(一)主体准入的含义及其主要特征 | 第33-34页 |
(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特质 | 第34-35页 |
(三)多维度视野下准入法律规制的要素 | 第35-38页 |
四、多学科交叉视野下准入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第38-47页 |
(一)进入壁垒理论与准入规制的成本考量 | 第38-41页 |
(二)金融脆弱理论与准入规制的条件设定 | 第41-43页 |
(三)政府规制失灵理论与准入规制的限度 | 第43-47页 |
第二章 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功能解析 | 第47-84页 |
一、双重视域下的准入规制功能分类 | 第47-53页 |
(一)市场缺陷视域下的社会性规制功能 | 第47-51页 |
(二)规制失灵视域下的经济性规制功能 | 第51-53页 |
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的社会性规制功能 | 第53-72页 |
(一)重构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范式 | 第53-66页 |
(二)促进我国金融资源供给的普惠性 | 第66-72页 |
三、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的经济性规制功能 | 第72-76页 |
(一)矫正我国失衡性的“二元化”金融组织结构 | 第72-74页 |
(二)改进垄断性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 | 第74-76页 |
四、准入规制功能实现的语境要求 | 第76-84页 |
(一)政府“适度放松”的规制语境 | 第76-81页 |
(二)非存款类放贷市场主体权利的法治保障环境 | 第81-82页 |
(三)包容性增长的金融生态环境 | 第82-84页 |
第三章 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第84-110页 |
一、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规制的启动与基本内容 | 第84-94页 |
(一)准入规制的试点与立法的推进 | 第84-90页 |
(二)现阶段准入规制的基本内容 | 第90-94页 |
二、我国现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规制的主要问题 | 第94-102页 |
(一)准入规制理念的偏差 | 第94-96页 |
(二)准入机构类型的不全面约束规制的功能 | 第96-97页 |
(三)准入条件的不合理对机构发展形成制度性阻碍 | 第97-101页 |
(四)准入规制权限配置的不适当制约规制的绩效 | 第101-102页 |
三、我国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缺陷的成因分析 | 第102-110页 |
(一)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价值冲突 | 第102-103页 |
(二)公权力与民间融资权利的博弈与冲突 | 第103-106页 |
(三)金融抑制主义的泛滥适用 | 第106-107页 |
(四)中央与地方对民间金融监管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 第107-110页 |
第四章 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规制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 第110-133页 |
一、西方典型国家准入规制的内容与检视 | 第110-122页 |
(一)英国放贷人的统合性准入规制及其效果 | 第110-114页 |
(二)美国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分类规制及其效果 | 第114-122页 |
二、亚洲国家或地区准入法律规制的内容与检视 | 第122-128页 |
(一)日本贷金业的行为准入规制范式及其效果 | 第122-124页 |
(二)新加坡放贷人的机构准入规制范式及其效果 | 第124-126页 |
(三)香港地区放贷人司法规制的途径与效果 | 第126-128页 |
三、域外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经验启示 | 第128-133页 |
(一)强调准入规制的激励与约束功能的并重 | 第128-129页 |
(二)遵循衡平协调的准入规制理念 | 第129页 |
(三)设置宽严相济的准入规制标准 | 第129-131页 |
(四)构建系统与全面的准入法律监管体系 | 第131-133页 |
第五章 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准入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133-160页 |
一、嵌入两大重要的准入法律规制的理念 | 第133-137页 |
(一)以社会本位的理念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 | 第133-134页 |
(二)以衡平协调的理念提高准入规制的效率 | 第134-137页 |
二、确立统合型准入法律规制模式 | 第137-139页 |
(一)准入法律规制模式的类别:分散型与统合型 | 第137-139页 |
(二)我国选择统合型准入法律规制模式的必要性 | 第139页 |
三、实现准入法律规制功能的基本制度 | 第139-148页 |
(一)社会性功能:信息披露和借款人利益保护制度 | 第139-144页 |
(二)经济性功能:主体转换和市场退出制度 | 第144-148页 |
四、改善法治经济视野下准入规制语境的宏观策略 | 第148-150页 |
(一)完善机构主体权利的私法保障体系 | 第148-149页 |
(二)确立规制主体权力的行使边界 | 第149-150页 |
五、优化准入法律制度的微观建议 | 第150-160页 |
(一)放贷“牌照”的准入许可规制 | 第151-152页 |
(二)最低注册资本准入制度 | 第152-154页 |
(三)股东权益结构的合理设置 | 第154-157页 |
(四)准入规制主体的选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第157-159页 |
(五)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 第159-160页 |
结语 | 第160-162页 |
参考文献 | 第162-171页 |
致谢 | 第171-17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