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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化研究

摘要第3-5页
Abstract第5-6页
导言第9-11页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第9-10页
    二、文献综述第10-11页
    三、研究方法第11页
第一章 安全保障义务类型化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11-18页
    第一节 概念的提出—安全保障义务第11-12页
    第二节 类型化研究的必要性第12-15页
        一、义务的重塑要求类型化研究第13-14页
        二、义务理论体系的合理设计要求类型化研究第14页
        三、扩展不作为侵权中的“作为义务”要求类型化研究第14-15页
        四、于过错责任和危险责任间创造中间地带第15页
    第三节 类型化研究的可行性第15-18页
        一、国外的研究成果为类型化研究提供深厚基础第15-17页
        二、国内现有规定的兼容性为类型化研究提供平台第17页
        三、法律适用的平等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第17-18页
第二章 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的类型化研究第18-27页
    第一节 依据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概念的相对性进行类型化研究第18-21页
        一、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者第18-20页
        二、安全保障义务请求权主体第20-21页
    第二节 依据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的确定标准进行类型化研究第21-24页
        一、可展望性标准第21-23页
        二、相邻标准第23页
        三、合理信赖标准第23-24页
    第三节 依据义务的可转让性进行类型化研究第24-27页
        一、原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对第三人承担的责任第24-26页
        二、义务受让主体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第26-27页
第三章 安全保障义务产生原因的类型化研究第27-33页
    第一节 安全保障义务传统的产生原因分析第27-28页
        一、法律规定是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法定原因第27页
        二、先前行为是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社会性原因第27-28页
        三、合同约定能否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来源第28页
    第二节 义务扩张之后的安全保障义务产生原因第28-33页
        一、因开启公共交通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第29-30页
        二、因从事职业活动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第30-31页
        三、因保有危险动产而产生的交往安全义务第31-32页
        四、因社会性密切关系而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第32-33页
第四章 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展望第33-37页
    第一节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位置第33-35页
        一、德国侵权法中关于交易安全义务的位置学说第33-34页
        二、我国的安全保障义务在侵权行为构造中应有的位置探讨第34-35页
    第二节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保护的权益范围第35-37页
        一、安全保障义务保护的权益范围规定第35页
        二、未来立法应当将财产权与人身权并重第35-37页
结语第37-38页
参考文献第38-40页
后记第40-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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