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8-9页 |
Abstract | 第9-10页 |
一、问题提出:“上海泽熙案”简介及该案所反映的问题 | 第11-15页 |
(一) “上海泽熙案”简介 | 第11-12页 |
(二) “上海泽熙案”所反映的相关问题 | 第12-15页 |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的监管 | 第13页 |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监管的法律规制 | 第13页 |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 第13页 |
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法律问题 | 第13-15页 |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的监 | 第15-20页 |
(一)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 第15-16页 |
(二) 域外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的法律规定及启示 | 第16-17页 |
(三)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的监管法律完善 | 第17-20页 |
1、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 第17-18页 |
2、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告宣传方面的监管 | 第18页 |
3、小结 | 第18-20页 |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监管的法律规制 | 第20-24页 |
(一)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 第20页 |
(二) 域外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规定及启示 | 第20-22页 |
(三)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监管法律完善 | 第22-24页 |
1、合格投资者的衡量标准 | 第22页 |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衡量标准 | 第22-23页 |
3、小结 | 第23-24页 |
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 第24-28页 |
(一)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 第24-25页 |
(二) 域外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定及启示 | 第25-26页 |
(三)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法律完善 | 第26-28页 |
1、建立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全面监管制度 | 第26页 |
2、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人备案制度 | 第26-27页 |
3、小结 | 第27-28页 |
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法律问题 | 第28-33页 |
(一) 我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 第28-30页 |
1、投资者获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不对称 | 第28-29页 |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缺乏实质公平 | 第29页 |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 | 第29-30页 |
(二) 域外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及启示 | 第30页 |
(三)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法律完善 | 第30-33页 |
1、构建信息披露制度应当统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机构的权力 | 第31页 |
2、合理规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 第31页 |
3、制定较高层级的法律文件 | 第31-32页 |
4、小结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
致谢 | 第35-36页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第36-37页 |
附件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