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法官释明权规制的一般理论 | 第20-31页 |
第一节 法官释明权的涵义及性质界定 | 第20-24页 |
一、法官释明权的涵义 | 第20-21页 |
二、法官释明权的性质界定 | 第21-24页 |
(一) 法官释明权性质的几种学说 | 第21-22页 |
(二) 我国法官释明权的性质界定 | 第22-24页 |
第二节 法官释明权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梳理 | 第24-26页 |
一、辩论原则与法官释明权 | 第24-25页 |
(一) 辩论原则的内涵 | 第24-25页 |
(二) 法官释明权使辩论原则更加优质化 | 第25页 |
二、处分原则与法官释明权 | 第25-26页 |
(一) 处分原则的内涵 | 第25-26页 |
(二) 法官释明权使处分原则更加充分化 | 第26页 |
第三节 规制法官释明权的必要性研究 | 第26-31页 |
一、防止法官释明权扩张的必然选择 | 第27页 |
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 | 第27-29页 |
三、我国诉讼实践状况的客观需要 | 第29-31页 |
第二章 我国法官释明权的运行现状及规制困境 | 第31-37页 |
第一节 我国法官释明权运行现状的实证分析 | 第31-34页 |
一、杨波、郝娟诉王海丹案 | 第31-32页 |
二、宋宜海诉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城街道办事处案 | 第32-33页 |
三、珠海市斗门区堤围管理中心、斗门镇人民政府诉周振华案 | 第33-34页 |
第二节 我国法官释明权的规制困境 | 第34-37页 |
一、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原则尚需明确 | 第34-35页 |
二、规制法官释明权的既有规定仍需完善 | 第35-36页 |
(一) 法官释明权行使主体不明确 | 第35-36页 |
(二) 法官释明权行使方式不统一 | 第36页 |
(三) 法官释明权行使范围不合理 | 第36页 |
(四) 法官释明权适用阶段不明确 | 第36页 |
三、缺乏不当释明的救济机制 | 第36-37页 |
第三章 比较法视野下法官释明权的规制 | 第37-43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38-40页 |
一、德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38-39页 |
二、日本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39-40页 |
三、法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40页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40-42页 |
一、英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40-41页 |
二、美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评析 | 第41-42页 |
第三节 法官释明权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第42-43页 |
一、两大法系法官释明权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42页 |
二、我国法官释明权对域外经验的借鉴 | 第42-43页 |
第四章 规制法官释明权的具体构想 | 第43-60页 |
第一节 明确法官释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 第43-45页 |
一、中立原则 | 第43-44页 |
二、公开原则 | 第44-45页 |
三、适度原则 | 第45页 |
第二节 明确法官为行使释明权的唯一主体 | 第45-47页 |
一、法官助理、书记员不是释明权主体 | 第45-46页 |
二、主持相应诉讼程序的法官方能释明 | 第46-47页 |
第三节 统一法官释明权的行使方式 | 第47-48页 |
一、发问 | 第48页 |
二、告知 | 第48页 |
第四节 规范法官释明权的行使范围 | 第48-54页 |
一、诉讼请求的释明 | 第49-50页 |
(一) 诉讼请求不清楚的释明 | 第49页 |
(二) 诉讼请求不充分的释明 | 第49-50页 |
(三) 诉讼请求不恰当的释明 | 第50页 |
二、事实主张的释明 | 第50-52页 |
(一) 事实主张不清楚的释明 | 第50-51页 |
(二) 事实主张不充分的释明 | 第51页 |
(三) 事实主张不恰当的释明 | 第51-52页 |
三、举证责任的释明 | 第52页 |
(一) 举证责任不明的释明 | 第52页 |
(二) 举证责任转移的释明 | 第52页 |
四、证据不充分的释明 | 第52-53页 |
五、法律观点的释明 | 第53-54页 |
(一) 法律观点不一致时的释明 | 第53-54页 |
(二) 适用当事人未注意之法的观点时的释明 | 第54页 |
第五节 各诉讼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4-57页 |
一、立案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4-55页 |
二、审前准备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5页 |
三、开庭审理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5-56页 |
四、审后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6页 |
五、二审及再审阶段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运用 | 第56-57页 |
第六节 建立不当释明的权利救济机制 | 第57-60页 |
一、赋予当事人对法官释明的异议权 | 第57-58页 |
二、赋予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救济权 | 第58页 |
三、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救济权 | 第58-60页 |
结语 | 第60-61页 |
参考文献 | 第61-65页 |
致谢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