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概述 | 第11-18页 |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内容 | 第11-13页 |
一、不动产的概念 | 第11-12页 |
二、不动产物权的法定类型 | 第12-13页 |
三、移动改变价值使得不动产物权需以登记公示 | 第13页 |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三大模式 | 第13-15页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模式 | 第13-14页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模式 | 第14-15页 |
三、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托伦斯登记模式 | 第15页 |
第三节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特点 | 第15-18页 |
一、以房屋登记为主要客体 | 第15-16页 |
二、土地以有期限的使用权登记为主 | 第16页 |
三、对登记内容审查偏重形式审查 | 第16-18页 |
第二章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常见模式 | 第18-31页 |
第一节 登记生效是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常见模式 | 第18-22页 |
一、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 | 第18-19页 |
二、登记生效的不动产物权类型 | 第19-21页 |
三、登记生效要件的审判变更 | 第21-22页 |
第二节 部分不动产物权原始取得无需登记 | 第22-26页 |
一、国有自然资源无需登记 | 第22-23页 |
二、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 第23页 |
三、继承和受遗赠可取得不动产物权 | 第23-24页 |
四、因合法建造或拆除房屋引起物权变动 | 第24-25页 |
五、政府征收可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 | 第25-26页 |
第三节 四种实行登记对抗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类型 | 第26-28页 |
一、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第26页 |
二、地役权 | 第26-27页 |
三、宅基地使用权 | 第27-28页 |
四、集体土地物权的登记对抗解释 | 第28页 |
第四节 预告登记具备准物权效力 | 第28-31页 |
一、预告登记并不创设真正的物权类型 | 第28-29页 |
二、预告登记具有阻断物权变动的效力 | 第29-30页 |
三、预告登记存在不确定性 | 第30-31页 |
第三章 不动产物权救济登记的效力 | 第31-37页 |
第一节 具初始登记效力的更正登记 | 第31-33页 |
一、更正登记可发生初始登记的效力 | 第31-32页 |
二、更正登记的依据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具备暂时中断公信力的异议登记 | 第33-37页 |
一、异议登记产生阻却公信力的效力 | 第33-34页 |
二、异议登记后需及时对物权进行确认 | 第34-35页 |
三、异议登记不当需承担责任 | 第35页 |
四、异议登记能否再次提出 | 第35-37页 |
第四章 司法救济中的登记效力认定 | 第37-43页 |
第一节 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登记之诉为行政诉讼 | 第37-39页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是行政确认行为 | 第37-38页 |
二、区分不动产物权登记和要求履行物权登记 | 第38-39页 |
三、行政诉讼要注意时效问题 | 第39页 |
第二节 不动产确权之诉为民事诉讼 | 第39-41页 |
一、不动产确权之诉为民事诉讼 | 第39-40页 |
二、确认分为归属确认和内容确认 | 第40-41页 |
第三节 确权诉讼的证据证明力确认 | 第41-43页 |
一、登记薄与权属证书的“证据优先原则” | 第41-42页 |
二、更有力证据可推翻登记薄内容 | 第42-43页 |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