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概念与特征 | 第8-12页 |
第二章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一般构成及刑事责任 | 第12-27页 |
一、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 | 第12-18页 |
二、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观方面 | 第18-21页 |
三、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客观方面 | 第21-23页 |
四、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 | 第23-27页 |
第三章 单位贿赂犯罪的具体个罪 | 第27-45页 |
一、 单位受贿罪 | 第27-36页 |
(一) 多种经济成份的公司、企业能否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 第27-28页 |
(二) 单位受贿行为是否必须要利用本单位的职务之便 | 第28页 |
(三)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单位受贿罪的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 | 第28-29页 |
(四)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第29-30页 |
(五) “事后受贿”能否构成单位受贿罪 | 第30-32页 |
(六) 关于“情节严重” | 第32-33页 |
(七) 单位受贿罪与非罪 | 第33-35页 |
(八) 单位受贿罪与相近易混犯罪的区分 | 第35-36页 |
二、 单位行贿罪 | 第36-42页 |
(一) “不正当利益”的界定 | 第36-38页 |
(二)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单位行贿罪的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 | 第38-39页 |
(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效力 | 第39-40页 |
(四) 单位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40-41页 |
(五) 单位行贿罪与相近易混犯罪的区分 | 第41-42页 |
三、 单位对单位行贿罪 | 第42-45页 |
(一) 单位对单位行贿罪是否属行为犯 | 第42页 |
(二) 单位对单位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42-43页 |
(三) 单位对单位行贿罪与相近易混犯罪的界限 | 第43-45页 |
第四章 单位贪污犯罪的具体个罪 | 第45-56页 |
一、 私分国有资产罪 | 第45-53页 |
(一)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属于单位犯罪 | 第45-46页 |
(二)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故意 | 第46页 |
(三)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 | 第46-47页 |
(四) 国有单位的违法收入能否成为本罪对象 | 第47-48页 |
(五)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否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第48-49页 |
(六) 私分国有资产行为的认定 | 第49-50页 |
(七)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界限 | 第50-51页 |
(八)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相近易混犯罪的界限 | 第51-53页 |
二、 私分罚没财物罪 | 第53-56页 |
(一) 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数额问题 | 第53-54页 |
(二) 对不法将罚没财物“使用权”转付给个人者如何定性处理 | 第54页 |
(三) 正确区分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限 | 第54-56页 |
第五章 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56-64页 |
一、 完善单位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 | 第56-59页 |
(一) 将单位事前贿赂和事后贿赂行为纳入单位贿赂罪范畴 | 第56页 |
(二) 明确规定单位贿赂内容 | 第56-57页 |
(三) 删除单位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 第57-58页 |
(四) 删除单位行贿罪、单位对单位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 第58-59页 |
二、 完善单位贪污犯罪的立法规定 | 第59-61页 |
(一) 明确“国有资产”的范围 | 第60页 |
(二) 完善关于私分数额的规定 | 第60-61页 |
三、 完善对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 | 第61-64页 |
(一) 建立科学的单位贪污贿赂犯罪刑罚体系 | 第61-63页 |
(二) 平衡单位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 | 第63-64页 |
结束语 | 第64-6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65-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