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6-7页 |
一、仲裁与诉讼管辖界限的历史考察 | 第7-16页 |
(一) 国外裁讼管辖界限的演变 | 第7-10页 |
(二) 我国仲裁与诉讼管辖界限的演变 | 第10-16页 |
二、合理决定裁讼管辖界限的考虑因素 | 第16-26页 |
(一) 兼顾公正和效率,实现两者的平衡 | 第17-19页 |
(二)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 第19-22页 |
(三) 顾及诉讼的某些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 第22-23页 |
(四) 考虑诉讼和仲裁的可替代性,发挥仲裁的优势 | 第23-26页 |
三、划分裁讼管辖界限的规则依据 | 第26-40页 |
(一) 对诉讼管辖权的保留规则 | 第26-30页 |
(二) 仲裁协议效力与裁讼管辖权的划分 | 第30-35页 |
(三) 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和裁讼管辖权划分 | 第35-40页 |
四、仲裁与诉讼管辖界限难点辨析 | 第40-45页 |
(一) 口头接受或默示接受含仲裁条款的书面文件时,管辖权的归属 | 第40-41页 |
(二) 仲裁协议没有选定或明确选定仲裁机构时,管辖权的认定 | 第41-45页 |
五、仲裁协议决定裁讼管辖界限的例外情形 | 第45-51页 |
(一) 仲裁协议有缺陷时仲裁机构有效行使管辖权的情形 | 第45-47页 |
(二) 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时法院可行使管辖权的情形 | 第47-51页 |
六、不受裁讼管辖分工影响的司法权限 | 第51-58页 |
(一) 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和协作权 | 第51-54页 |
(二) 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权 | 第54-58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58-62页 |
后记 | 第62-63页 |
中文详细摘要 | 第63-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