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1-9页 |
| 二、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的一般理论分析 | 第9-22页 |
| (一)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的理论来源及定义--以英美判例法为中心 | 第9-16页 |
| (二)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的法律特征 | 第16-18页 |
| (三)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理论的实质分析 | 第18-20页 |
| (四)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 第20-22页 |
| 三、 公司机会的认定标准--以美国法为中心 | 第22-32页 |
| (一) 美国判例法确立的标准 | 第22-27页 |
| (二) 美国法学研究所的观点 | 第27-29页 |
| (三) 美国学者观点--克拉克教授及其名著《公司法则》观点概略 | 第29-32页 |
| 四、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的例外--董事个人利用公司机会的法律规则 | 第32-35页 |
| (一) 董事个人利用公司机会的必要性 | 第32页 |
| (二) 董事个人利用公司机会的法律规则 | 第32-35页 |
| 五、 篡夺公司机会的救济方式 | 第35-37页 |
| 六、 对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建议 | 第37-42页 |
| (一) 我国公司法的立法现状及对策 | 第37-38页 |
| (二) 公司机会的定义及认定问题 | 第38-39页 |
| (三) 董事可以利用公司机会的法律规则 | 第39-41页 |
| (四) 董事违反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 | 第41-42页 |
| 结论 | 第42-44页 |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 后记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