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等保护研究
摘要 | 第1-7页 |
引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平等保护的历程 | 第9-13页 |
一、平等权的阙如 | 第9-10页 |
二、契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颁行 | 第10-13页 |
第二章 平等保护的法律制度 | 第13-23页 |
一、国际条约 | 第14-17页 |
(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第14页 |
(二)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第14-15页 |
(三)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第15-16页 |
(四)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第16-17页 |
二、本地法律 | 第17-21页 |
(一) 《基本法》 | 第17-18页 |
(二) 《人权法案条例》 | 第18-19页 |
(三) 《性别歧视条例》与《残疾歧视条例》 | 第19-21页 |
(四)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 第21页 |
三、国际公约与本地法律的关系 | 第21-23页 |
(一) 国际公约通过转化为本地法律而得以适用 | 第21页 |
(二) 参照国际公约解释相关法例 | 第21-23页 |
第三章 平等保护的组织机构 | 第23-33页 |
一、平等机会委员会 | 第23-28页 |
(一) 概述 | 第23-24页 |
(二) 组成与性质 | 第24页 |
(三) 职能 | 第24-26页 |
(四) 工作程序 | 第26-28页 |
二、妇女事务委员会 | 第28-31页 |
(一) 概述 | 第28-29页 |
(二) 组成 | 第29-30页 |
(三) 工作重点 | 第30-31页 |
三、平等机会委员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的关系 | 第31-33页 |
第四章 平等保护的范围——以司法保护为中心 | 第33-48页 |
一、性别歧视 | 第33-36页 |
(一) 生理性别歧视 | 第33-35页 |
(二) 心理性别歧视 | 第35-36页 |
二、婚姻状况歧视 | 第36-37页 |
三、怀孕歧视 | 第37-38页 |
四、残疾歧视 | 第38-40页 |
(一) 残疾的定义 | 第38-39页 |
(二) 一般的残疾歧视 | 第39-40页 |
(三) 基于辅助设施或人员的残疾歧视 | 第40页 |
五、骚扰和中伤 | 第40-43页 |
(一) 性骚扰 | 第40-42页 |
(二) 针对残疾人的骚扰和中伤 | 第42-43页 |
六、家庭岗位歧视 | 第43-44页 |
七、使人受害的歧视 | 第44-45页 |
八、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 | 第45-48页 |
(一) 直接歧视 | 第45-46页 |
(二) 间接歧视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