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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罪过形态”的分则隐含性与理论合理性分析--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定性入手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1页
第一章 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罪过定性的争议及“中间罪过形态”的初步提出第11-19页
 第一节 理论界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罪过形式的争议第11-14页
  一、故意说第11-12页
  二、过失说第12-13页
  三、过失兼间接故意说第13-14页
 第二节 以一个新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中间罪过形态”第14-19页
  一、“中间罪过形态”的含义初探第15页
  二、“中间罪过形态”的典型特征第15-19页
第二章 刑法心理学分析——“中间罪过形态”区别于直接故意和无认识过失在罪过中独占一角的合理性第19-30页
 第一节 对“放任”的心理学定性第19-23页
  一、基于心理学这个共同的视角对此问题所产生的不同观点第19-20页
  二、“放任”是对间接故意肯定危险发生的意志和行为人淡漠内心情感的综合描述第20-23页
 第二节 对“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学定性第23-28页
  一、前提性问题——“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事实上可以体现出两种不太一样的“轻信”心态:“轻率相信过失”和“轻易误信过失”第23-25页
  二、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轻信能够避免”各自的心理学定位第25-28页
 第三节 间接故意的“放任”和“轻率相信过失”的“轻信能够避免”其实并无本质差异第28-30页
第三章 横向考察——“中间罪过形态”所指代的犯罪心态在一些典型国家的体现及不同处理方式第30-37页
 第一节 英国刑法中的“轻率”第30-31页
 第二节 美国刑法中的“轻率”第31-33页
 第三节 法国刑法中的“中间类型犯罪”第33页
 第四节 德国“罪过三分理论”的萌芽和发展第33-37页
第四章 “中间罪过形态”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的隐性规定第37-47页
 第一节 刑法分则中的“中间罪过形态”定位分析第37-44页
  一、分则第二章存在“中间罪过形态”的典型罪名分析第37-38页
  二、分则第三章存在“中间罪过形态”的典型罪名第38-40页
  三、分则第六章中存在中间罪过形态的典型罪名分析第40-44页
 第二节 这些存在“中间罪过形态”的犯罪所呈现出来的共同特点第44-47页
第五章 “中间罪过形态”在中国现行罪过体制之下所 处的困境及妥协办法分析第47-57页
 第一节 困境第47-52页
  一、“中间罪过形态”与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第47-49页
  二、“中间罪过形态”与累犯制度第49页
  三、“中间罪过形态”与死缓变更制度第49-52页
 第二节 妥协第52-57页
  一、面对两难境地的妥协——刑法分则对一部分犯罪“中间罪过形态”的隐性规定第52页
  二、这种隐性规定的合理性与提倡性——为条件成熟时“中间罪过形态” 得到正式认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过度第52-53页
  三、关于提倡分则对“中间罪过形态”进行隐性规定需要提起注意和澄清的一些问题第53-57页
结论第57-58页
参考文献第58-62页
后记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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