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我国当庭宣判制度的实践困境 | 第11-14页 |
(一)当庭宣判适用率很低,难以彰显其应有的制度功能 | 第11-12页 |
(二)当庭宣判以简易程序案件为主,普通程序案件极少适用 | 第12-13页 |
(三)为追求当庭宣判而多次开庭,背离了当庭宣判的基本精神 | 第13页 |
(四)先判后审现象的存在,有违法庭审判的基本要求 | 第13-14页 |
二、实践当中当庭宣判存在问题原因之分析 | 第14-20页 |
(一)立法规定不够完善 | 第14-15页 |
(二)庭前准备程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 第15-16页 |
(三)法庭审判制度的构建不够科学 | 第16-18页 |
(四)案多人少的矛盾,迫使法官难以作出当庭宣判 | 第18-19页 |
(五)部分法官专业素质低,难以作出当庭宣判 | 第19-20页 |
三、域外国家及地区当庭宣判制度之比较 | 第20-28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与地区的当庭宣判 | 第20-23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当庭宣判 | 第23-25页 |
(三)两大法系当庭宣判制度之比较 | 第25-27页 |
(四)两大法系当庭宣判制度于我国该项制度之借鉴 | 第27-28页 |
四、完善我国当庭宣判制度的必要性及具体举措 | 第28-43页 |
(一)完善我国当庭宣判制度的必要性 | 第28-30页 |
(二)完善我国当庭宣判制度的具体举措 | 第30-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