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退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基于典型案例的分析
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辩护律师退庭行为个案考察 | 第10-15页 |
第一节 案例样本选取说明 | 第10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退庭案例梳理 | 第10-11页 |
第三节 辩护律师退庭事件的特征 | 第11-14页 |
一、退庭事件发生地域分布广 | 第12页 |
二、退庭律师执业地以北京市为主 | 第12页 |
三、退庭方式以集体退庭为主 | 第12页 |
四、退庭律师以经验丰富者为主要群体 | 第12-13页 |
五、律师退庭的理由多涉及程序性问题 | 第13页 |
六、退庭后的程序处理多为休庭 | 第13页 |
七、退庭律师一般未受到处罚 | 第13-14页 |
第四节 应当重视辩护律师退庭问题 | 第14-15页 |
第二章 辩护律师退庭原因分析 | 第15-25页 |
第一节 辩护律师退庭的直接原因 | 第15-18页 |
一、辩护律师不满法官对程序性问题的处理 | 第15-17页 |
二、辩护律师对法官的庭审指挥行为存有异议 | 第17-18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退庭的深层原因 | 第18-25页 |
一、法庭缺乏公信力:法官中立不足,法庭规则滞后 | 第18-20页 |
二、职业共同体被割裂:审辩双方缺乏认同感 | 第20-22页 |
三、法官承受双重压力:案件压力与案外压力 | 第22-23页 |
四、权利救济机制缺位:律师异议表达机制不畅 | 第23页 |
五、律师以退庭博关注:凭此举给法庭施压有效 | 第23-25页 |
第三章 辩护律师退庭引发的法律问题分析 | 第25-31页 |
第一节 辩护律师退庭的合法性分析 | 第25-28页 |
一、律师退庭与拒绝辩护之辨 | 第25-26页 |
二、律师退庭与扰乱法庭秩序之辨 | 第26-27页 |
三、对退庭律师的处罚问题分析 | 第27-28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退庭后的庭审程序处理 | 第28-29页 |
一、被告人要求由辩护律师继续辩护的情形 | 第28页 |
二、被告人明确表示由自己辩护的情形 | 第28-29页 |
三、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律师退庭的情形 | 第29页 |
第三节 公诉人对辩护律师退庭行使监督权的问题 | 第29-31页 |
一、公诉人应当行使监督权 | 第29-30页 |
二、公诉人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 | 第30-31页 |
第四章 辩护律师退庭利弊分析 | 第31-36页 |
第一节 辩护律师退庭与维护被告人利益的关系 | 第31-32页 |
一、辩护律师退庭不违背被告人意愿 | 第31页 |
二、辩护律师退庭维护了被告人利益 | 第31-32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退庭有损法庭尊严 | 第32-33页 |
一、从域外情况看辩护律师理应尊重法庭 | 第32-33页 |
二、辩护律师退庭有损法庭尊严 | 第33页 |
第三节 法律上可否赋予辩护律师退庭的权利 | 第33-36页 |
一、关于辩护律师有无退庭权利的争论 | 第33-34页 |
二、法律不应赋予辩护律师退庭权利 | 第34-36页 |
第五章 解决辩护律师退庭问题之路径 | 第36-50页 |
第一节 提高法庭公信力 | 第36-37页 |
一、法官恪守中立,保障辩护权利 | 第36页 |
二、法官应当贯彻庭审实质化的要求 | 第36-37页 |
三、进一步修订《法庭规则》,维护程序正义 | 第37页 |
第二节 重塑法律职业共同体 | 第37-40页 |
一、改革检察官、法官、律师任职培训模式 | 第38-39页 |
二、扩大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范围 | 第39页 |
三、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平台 | 第39-40页 |
四、在对法官与律师的考评中引入互评机制 | 第40页 |
第三节 减轻法官的双重压力 | 第40-44页 |
一、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减轻法官案件压力 | 第40-41页 |
二、敏感案件适用指定管辖,消除法官案外压力 | 第41-42页 |
三、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提高庭审质效 | 第42-44页 |
第四节 完善律师辩护权救济机制 | 第44-47页 |
一、健全辩护律师异议表达机制 | 第44页 |
二、建立庭审程序违法制裁机制 | 第44-46页 |
三、完善律协维护律师辩护权机制 | 第46-47页 |
第五节 完善审判公开方式与规范媒体报道行为 | 第47-50页 |
一、完善审判公开方式 | 第47-48页 |
二、规范新闻媒体与律师自媒体对案件的报道行为 | 第48-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4页 |
致谢 | 第54-55页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第55-56页 |
个人简历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