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一、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现状以及理论争议 | 第13-15页 |
(一)立法现状 | 第13页 |
(二)理论争议 | 第13-15页 |
二、争议的焦点:交付与登记的效力关系 | 第15-21页 |
(一)现行法下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应然模式 | 第15-18页 |
(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模式下交付与登记的效力 | 第18-19页 |
(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立法本意 | 第19-21页 |
三、《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的解读及评析 | 第21-29页 |
(一)《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的解读 | 第21-22页 |
(二)《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的评析 | 第22-29页 |
1.第10条第1项的相对合理性 | 第24-25页 |
2.第10条第2项的牵强性 | 第25-26页 |
3.第10条第3项的悖谬性 | 第26-27页 |
4.第10条第4项的颠覆性 | 第27-29页 |
四、特殊动产一物数卖所有权归属的类型化 | 第29-35页 |
(一)均未交付也未登记时的所有权归属 | 第29-31页 |
(二)已现实交付未登记与未现实交付已登记的所有权归属 | 第31-32页 |
(三)已现实交付未登记与已现实交付且登记的所有权归属 | 第32-33页 |
(四)已观念交付未登记与未现实交付已登记的所有权归属 | 第33-34页 |
(五)已观念交付未登记与已现实交付未登记的所有权归属 | 第34-35页 |
(六)已观念交付未登记与已现实交付且登记的所有权归属 | 第35页 |
五、结语 | 第35-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