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问题、方法及相关概念 | 第1-10页 |
一、 成文法本体上的客观性 | 第10-18页 |
二、 成文法认识或解释上的客观性 | 第18-38页 |
(一) 法学不同于物理学和社会学,则法学中的客观性如何界定 | 第18-21页 |
(二) 关于客观性的若干讨论 | 第21-29页 |
1. 哈特的法律解释理论 | 第22-24页 |
2. 德沃金的“唯一正确答案” | 第24-27页 |
3. 波斯纳的法律解释客观理论 | 第27-28页 |
4. 一个小结 | 第28-29页 |
(三) 在“解读——商谈”的模式中获求最优的法律答案 | 第29-38页 |
三、 如何寻求客观性 | 第38-55页 |
(一) 寻求本体上的客观性 | 第38-41页 |
1. 专业人士立法与广泛的民众参与 | 第38-40页 |
2. 通过立法技术和立法监督增强法律形式的客观性 | 第40-41页 |
(二) 追求法律解释中的客观性 | 第41-55页 |
1. 法律方法(或法学方法)——法律教义学对法律解释的贡献 | 第41-50页 |
2. 制度性事实对法律解释客观性的保障 | 第50-55页 |
结尾: 一点感想 | 第55-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