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 第1-8页 |
一、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 | 第8-13页 |
(一)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涵义和特征 | 第8-9页 |
1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涵义 | 第8页 |
2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特征 | 第8页 |
3 、小结 | 第8-9页 |
(二) 我国当前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概况 | 第9-13页 |
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规定及其特点分析 | 第9-11页 |
2 、一步到庭的流弊 | 第11-12页 |
3 、小结 | 第12-13页 |
二、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构建的优越性和必要性分析 | 第13-15页 |
(一)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构建的优越性 | 第13-14页 |
1 、最大化的实现“公正与效率”,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 | 第13页 |
2 、有效地防止诉讼突袭,限制诉讼技巧和能力对审判结果的决定作用 | 第13页 |
3 、较好地体现了当事人主义 | 第13页 |
4 、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结果促进审理工作顺利进展 | 第13-14页 |
(二)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构建的必要性 | 第14-15页 |
1 、是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需要 | 第14页 |
2 、是实现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这一审判改革终极目标的需要 | 第14-15页 |
3 、是促进民事审判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第15页 |
三、 国外相关立法的借鉴 | 第15-27页 |
(一) 大陆法中诉讼程序的结构设置 | 第15-21页 |
1 、准备程序 | 第15-20页 |
2 、证据申请与审理前程序 | 第20-21页 |
(二) 英美法中证据开示制度 | 第21-25页 |
1 、英美法中证据开示制度中的证据交换 | 第21-24页 |
2 、英美法中的证据强制交换 | 第24页 |
3 、英美法中的其他民事审理前程序 | 第24-25页 |
(三) 小结 | 第25-27页 |
四、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构建 | 第27-40页 |
(一)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中需要明确的几项规则 | 第27-28页 |
1 、建立专职的准备法官规则 | 第27页 |
2 、坚持完善举证指导规则 | 第27页 |
3 、明确建立庭前和解规则 | 第27-28页 |
(二)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证据准备中应明确规定的几项制度 | 第28-31页 |
1 、规定举证时限制度 | 第28-29页 |
2 、规定证据开示制度及证据强制披露制度 | 第29页 |
3 、规定审前证据准备笔录制度 | 第29页 |
4 、规定文书提出命令制度 | 第29-30页 |
5 、规定签署当事人举证声明和证据清单制度 | 第30页 |
6 、规定实行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 第30-31页 |
(三)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具体内容 | 第31-37页 |
1 、原告起诉举证、法院要求原告限期举证 | 第31-33页 |
2 、要求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及有关证据 | 第33-34页 |
3 、召开审前会议 | 第34页 |
4 、法院组织当事人在庭审前交换证据 | 第34-35页 |
5 、法院在庭审前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 第35-36页 |
6 、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 第36页 |
7 、法院审查证人资格及证言与案件的关联性并通知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 第36-37页 |
8 、赋予法官有裁定终止审前证据准备程序的权力 | 第37页 |
9 、其他审前程序中证据准备的相关保障性规定 | 第37页 |
(四) 民事诉讼审前证据准备程序中法官角色分工的转换问题 | 第37-40页 |
结 论 | 第40-41页 |
参考书目 | 第41-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