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无单放货纠纷发生的背景与原因 | 第8-9页 |
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 第9-11页 |
(一) 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 第9-10页 |
(二) 我国《海商法》关于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 | 第10-11页 |
三、实践中无单放货纠纷数量及处理方式 | 第11-13页 |
四、无单放货诉讼时效起算争议 | 第13-19页 |
(一) 正本提单持有人办理提货手续提货之日起计算 | 第13-14页 |
(二) 货物运达目的港及港口免费堆存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 第14-15页 |
(三) 货物运达目的港的次日起算 | 第15-17页 |
(四) 货物交给非提单持有人之日起算 | 第17-19页 |
五、承运人对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起算问题的看法 | 第19-21页 |
六、托运人对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起算问题的看法 | 第21-23页 |
(一) 托运人在退单之前无法行使权利 | 第21-22页 |
(二) 托运人在诉讼中举证难度很大 | 第22页 |
(三) 希望起算点与承运人诉讼时效起算点保持一致 | 第22-23页 |
七、无单放货问题实践中的改进建议 | 第23-27页 |
(一) 新的立法建议 | 第23-25页 |
1. 方案一:对无单放货的诉讼时效设立独立的条文 | 第23页 |
2. 方案二:直接将《海商法》第257 条规定的时效时间改为两年 | 第23-25页 |
(二) 推广使用新型电子提单以减少无单放货纠纷 | 第25-27页 |
结论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29页 |
致谢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