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7-13页 |
第一章 马克斯·韦伯对西方法律传统的认识 | 第13-20页 |
第一节 西方法律传统具有宗教性 | 第13-15页 |
第二节 西方法律传统是罗马法的延续和发展 | 第15-16页 |
第三节 西方法律传统在效力上具有最高权威性 | 第16-17页 |
第四节 在法律实体意义上具有客观性、系统性和逻辑性 | 第17-18页 |
第五节 在法律程序上具有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 第18-20页 |
第二章 马克斯·韦伯对中国法律传统的认识 | 第20-27页 |
第一节 中国法律传统形态是卡迪司法 | 第20-21页 |
第二节 中国法律传统在家产制下的法律形态 | 第21-22页 |
第三节 中国法律执行机关的专制权利受神圣传统的限制 | 第22-24页 |
第四节 中国法律传统缺少专业法学教育和专业法律人阶层 | 第24-25页 |
第五节 中国法律传统缺乏独立自主的法律和司法进展 | 第25-27页 |
第三章 马克斯·韦伯对中西方法律传统认识的视角 | 第27-40页 |
第一节 马克斯韦伯对西方法律传统认识的视角 | 第27-33页 |
一、中世纪西方城市制度,促进了近代理性法律的构建 | 第27-29页 |
二、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与发展促成形式合理性法律形成 | 第29-30页 |
三、法律学者阶层和法学教育是推动力量 | 第30-31页 |
四、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 | 第31-32页 |
五、宗教伦理是西方法律传统的内在支撑 | 第32-33页 |
第二节 马克斯·韦伯对中国法律传统认识的视角 | 第33-40页 |
一、中国古代城市缺乏自治性 | 第33-34页 |
二、氏族支持的小农经济所要求的法律制度具有反形式主义 | 第34-35页 |
三、士大夫阶层与教育模式的推动 | 第35-36页 |
四、儒教伦理对中国实质非理性法的内在支撑 | 第36-40页 |
第四章 马克斯·韦伯对中西方法律认识的评价及借鉴意义 | 第40-49页 |
第一节 马克斯·韦伯的西方中心主义倾向 | 第41-42页 |
第二节 马克斯·韦伯对儒家伦理认识的片面性 | 第42-46页 |
第三节 马克斯·韦伯中西法律传统认识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 第46-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3页 |
致谢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