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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兼谈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思考

中文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页
引言第9-11页
第一章 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之正当化依据第11-20页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不作为之界定第11-14页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分类第11-12页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含义第12-14页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规制之正当化依据第14-20页
        一、必要性: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14-15页
        二、合理性: 基于现代化政策的合理犯罪化第15-17页
        三、合法性: 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保证人地位而负有作为义务第17-20页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内容监管义务及其不作为法律责任之规制经验第20-25页
    第一节 国外立法的相关规定第20-21页
    第二节 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21-23页
        一、法律的相关规定第21-22页
        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第22页
        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22-23页
    第三节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立法规制经验的总结第23-25页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内容监管义务的重点领域较为集中第23页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内容监管义务的义务履行方式较为统一第23页
        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处罚尤其是刑事处罚非常慎重第23-25页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限制之路径第25-37页
    第一节 立法理念:以自由与发展作为价值定位第25-27页
    第二节 具体的限制路径第27-37页
        一、主体范围的限定第27-30页
        二、罪过形式的限定第30-32页
        三、犯罪结果的限定第32-33页
        四、坚持实质的入罪判断标准第33-37页
第四章 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批判性思考第37-49页
    第一节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问题的关系第37-40页
        一、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作为义务的理解第37-39页
        二、此罪与本文所研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问题的区别第39-40页
    第二节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存在的问题第40-46页
        一、立法理念不当第41-43页
        二、立法技术低下第43-46页
    第三节 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完善建议第46-49页
        一、立法层面: 增设资格刑第46-47页
        二、常规途径: 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有关概念作出限制解释第47页
        三、目前的可行途径: 司法审判中充分发挥“但书”的出罪功能第47-49页
结语第49-50页
致谢第50-52页
参考文献第5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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