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一章 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之正当化依据 | 第11-20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不作为之界定 | 第11-14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分类 | 第11-12页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含义 | 第12-14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规制之正当化依据 | 第14-20页 |
一、必要性: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第14-15页 |
二、合理性: 基于现代化政策的合理犯罪化 | 第15-17页 |
三、合法性: 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保证人地位而负有作为义务 | 第17-20页 |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内容监管义务及其不作为法律责任之规制经验 | 第20-25页 |
第一节 国外立法的相关规定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21-23页 |
一、法律的相关规定 | 第21-22页 |
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 第22页 |
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第22-23页 |
第三节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立法规制经验的总结 | 第23-25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内容监管义务的重点领域较为集中 | 第23页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内容监管义务的义务履行方式较为统一 | 第23页 |
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处罚尤其是刑事处罚非常慎重 | 第23-25页 |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限制之路径 | 第25-37页 |
第一节 立法理念:以自由与发展作为价值定位 | 第25-27页 |
第二节 具体的限制路径 | 第27-37页 |
一、主体范围的限定 | 第27-30页 |
二、罪过形式的限定 | 第30-32页 |
三、犯罪结果的限定 | 第32-33页 |
四、坚持实质的入罪判断标准 | 第33-37页 |
第四章 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批判性思考 | 第37-49页 |
第一节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问题的关系 | 第37-40页 |
一、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作为义务的理解 | 第37-39页 |
二、此罪与本文所研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问题的区别 | 第39-40页 |
第二节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存在的问题 | 第40-46页 |
一、立法理念不当 | 第41-43页 |
二、立法技术低下 | 第43-46页 |
第三节 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完善建议 | 第46-49页 |
一、立法层面: 增设资格刑 | 第46-47页 |
二、常规途径: 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有关概念作出限制解释 | 第47页 |
三、目前的可行途径: 司法审判中充分发挥“但书”的出罪功能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致谢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