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民事执行和解概述 | 第12-21页 |
一、民事执行和解的概念 | 第12-16页 |
(一) 民事执行和解的定义 | 第12-13页 |
(二) 执行和解的表现形式 | 第13-16页 |
二、执行和解的构成要件 | 第16-18页 |
(一)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于自愿 | 第16-17页 |
(二) 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 第17页 |
(三) 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17-18页 |
(四) 和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发生在执行的过程中 | 第18页 |
(五) 执行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的形式 | 第18页 |
三、执行和解的功能 | 第18-21页 |
(一) 迅速、彻底解决纠纷功能 | 第19页 |
(二) 节约执行成本功能 | 第19-20页 |
(三) 执行难的化解功能 | 第20-21页 |
第二章 民事执行和解之基础理论 | 第21-36页 |
一、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正当化根据 | 第21-23页 |
(一) 执行当事人的内在动因 | 第21-22页 |
(二) 执行名义难以实现的客观情况的存在 | 第22页 |
(三) 执行程序契约化的趋势 | 第22-23页 |
二、民事执行和解的法律性质 | 第23-29页 |
(一) 执行和解是诉讼和解的一种类型 | 第23-24页 |
(二) 执行和解协议与民事合同及和解合同 | 第24-26页 |
(三) 民事诉讼法发展史上关于执行和解的性质认识 | 第26-28页 |
(四) 从执行和解的表现形式来分析执行和解的性质 | 第28-29页 |
三、民事执行和解的效力 | 第29-36页 |
(一) 民事执行和解效力的体现 | 第30-32页 |
(二) 国外关于诉讼和解效力的分析 | 第32-33页 |
(三) 民事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与民事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关系 | 第33-34页 |
(四) 民事执行和解的效力根源 | 第34-36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之现状与问题评析 | 第36-43页 |
一、立法现状及评析 | 第36-39页 |
(一) 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36页 |
(二) 对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立法现状的评析 | 第36-39页 |
二、司法实践及评析 | 第39-43页 |
(一) 被执行人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利益 | 第39-40页 |
(二) 执行人员强迫或利诱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第40-41页 |
(三) 执行和解操作不规范 | 第41页 |
(四) 执行机关主持和解的情况较多,少数案件有调解之嫌 | 第41页 |
(五) 和解协议内容存在瑕疵,迟滞执行工作的开展 | 第41-43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设想 | 第43-49页 |
一、建立科学的执行和解观 | 第43-44页 |
(一) 坚持执行和解自愿的原则 | 第43页 |
(二) 应当合理配置民事执行权,强化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防止权力因过于集中而被滥用 | 第43-44页 |
(三) 应当培育科学的执行理念,建立科学的执行评估体制 | 第44页 |
二、对构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具体设想 | 第44-49页 |
(一) 明确执行和解内容和形式 | 第44-45页 |
(二) 赋予和解协议一般的法律效力 | 第45页 |
(三) 规定和解协议的无效和可撤销条款 | 第45-46页 |
(四) 细分民事执行和解的类型 | 第46页 |
(五) 明确申请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的期限 | 第46-47页 |
(六) 完善民事执行和解救济机制 | 第47-48页 |
(七) 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必要的审查 | 第48页 |
(八) 注意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确保债务履行 | 第48页 |
(九) 完善告知制度,促进执行公开 | 第48-49页 |
结论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