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1章 假释制度的意义 | 第11-14页 |
1.1 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维护监管稳定 | 第11-12页 |
1.2 有利于避免“交叉感染”、“监狱人格”,使监狱优化配置行刑资源 | 第12页 |
1.3 有利于解决监狱经费压力,减少行刑成本 | 第12-13页 |
1.4 有利于罪犯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 | 第13页 |
1.5 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 第13-14页 |
第2章 河北省某监狱假释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 第14-17页 |
2.1 假释适用率上升缓慢,相比减刑适用率始终维持在低位运行 | 第14页 |
2.2 短刑期罪犯适用假释率较高,长刑期罪犯适用假释率偏低 | 第14-15页 |
2.3 老病残犯、精神病犯假释率畸低 | 第15页 |
2.4 假释考验期与减刑幅度无明显差别,罪犯假释意愿不高 | 第15-16页 |
2.5 假释再犯罪率极低,社会效果明显优于减刑 | 第16-17页 |
第3章 河北省某监狱假释工作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17-24页 |
3.1 法律规定方面存在的缺陷 | 第17-19页 |
3.1.1 对假释限定范围的不合理规定 | 第17-18页 |
3.1.2 假释的实质条件过于理想化,可操作性差 | 第18-19页 |
3.1.3 假释的适用条件和考验期规定的过于僵化,限制了罪犯对假释的适用意愿 | 第19页 |
3.2 刑罚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 | 第19-24页 |
3.2.1 地方“土政策”的束缚 | 第19-20页 |
3.2.2 过于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 | 第20-21页 |
3.2.3 办理假释手续繁琐,社区矫正平台薄弱 | 第21-24页 |
第4章 完善假释适用的建议 | 第24-35页 |
4.1 修改假释法律制度,扩大假释面 | 第24-28页 |
4.1.1 对限制假释的罪犯区别对待,放宽假释条件 | 第24-25页 |
4.1.2 降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标准,细化操作 | 第25页 |
4.1.3 修订老病残犯的假释、保外就医规定 | 第25-26页 |
4.1.4 制定针对狱内精神病犯的治疗规定 | 第26-27页 |
4.1.5 适当放宽特殊情况下假释的实际执行刑期和考验期 | 第27-28页 |
4.2 理顺假释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 | 第28-35页 |
4.2.1 构建累进制假释制度 | 第28-29页 |
4.2.2 重新配置假释裁决权力 | 第29-30页 |
4.2.3 建立检察机关对假释适用的同步监督机制 | 第30-32页 |
4.2.4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 第32-35页 |
结论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