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导言 | 第10-13页 |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10页 |
二、 选题背景 | 第10-11页 |
三、 研究方法 | 第11页 |
(一)实证分析方法 | 第11页 |
(二)规范分析方法 | 第11页 |
(三)比较的方法 | 第11页 |
四、 论文结构安排 | 第11-13页 |
第一章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说 | 第13-24页 |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述 | 第13-20页 |
一、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 | 第13-17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 | 第17-18页 |
三、 民间文学艺术与相关术语的区别 | 第18-20页 |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普通文学艺术作品的区别 | 第20-22页 |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包含的价值 | 第22-24页 |
一、 文化价值 | 第22页 |
二、 经济价值 | 第22-23页 |
三、 政治价值 | 第23-24页 |
第二章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保护的国际法层面 | 第24-28页 |
第一节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际条约 | 第24-26页 |
一、《伯尔尼公约》——著作权的保护 | 第24页 |
二、《罗马公约》和《表演与录音制品公约》——邻接权的保护 | 第24-26页 |
三、其他法律保护方式 | 第26页 |
第二节 TRIPS协议框架内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 第26-28页 |
一、 TRIPs 协议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性 | 第26-27页 |
二、 TRIPs 协议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提供的保护 | 第27-28页 |
第三章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国内法层面 | 第28-34页 |
第一节 以著作权(即版权)为基础提供的保护 | 第28-30页 |
一、 版权法中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立法实践 | 第28页 |
二、 明确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排除出适用的国家的立法实践 | 第28-29页 |
三、 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提供直接保护的国家的立法实践 | 第29-30页 |
第二节 以邻接权为基础提供的保护 | 第30-31页 |
一、 制作者的邻接权 | 第30页 |
二、 表演者的邻接权 | 第30-31页 |
第三节 以其他法律为基础提供的保护 | 第31-34页 |
一、 工业产权提供的保护 | 第31-33页 |
二、 特殊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 | 第33-34页 |
第四章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现状及建议 | 第34-42页 |
第一节 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现状 | 第34-37页 |
第二节 浅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建议 | 第37-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后记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