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提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遗弃罪的主体与对象 | 第10-17页 |
(一)实务界对非家庭成员间遗弃行为定罪与否的立场 | 第10-12页 |
(二)学界关于非家庭成员间遗弃行为是否成立遗弃罪的争论 | 第12-14页 |
1.否定论 | 第12-13页 |
2.肯定论 | 第13-14页 |
(三)非家庭成员之间的遗弃的应然处理及台湾立法借鉴 | 第14-17页 |
1.实然角度:非家庭成员之间的遗弃行为不能构成遗弃罪 | 第14-15页 |
2.应然角度:调整遗弃罪在刑法第四章的位置 | 第15-16页 |
3.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人”的分析 | 第16-17页 |
二、两岸遗弃罪行为性质之比较 | 第17-30页 |
(一)类型划分:违背义务遗弃罪与无义务遗弃罪 | 第17-20页 |
1.现行台湾地区刑法对遗弃罪的规定 | 第17-18页 |
2.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行为类型 | 第18-19页 |
3.台湾地区立法的借鉴意义 | 第19-20页 |
(二)遗弃罪义务来源的重构 | 第20-23页 |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 第21页 |
2.法律事实行为产生的义务 | 第21页 |
3.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 第21-22页 |
4.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 第22页 |
5.紧密生活共同体的义务 | 第22-23页 |
(三)遗弃罪的性质: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 | 第23-27页 |
1.台湾地区刑法中遗弃罪的性质 | 第23-24页 |
2.我国遗弃罪的性质分析 | 第24-27页 |
(四)结果加重犯的探讨:罪责刑相适应 | 第27-30页 |
1.我国遗弃罪对加重结果规定的空白 | 第27-28页 |
2.增设结果加重犯的必要性分析 | 第28-29页 |
3.结果加重犯的具体设置 | 第29-30页 |
三、遗弃罪与其他相关罪的界限 | 第30-41页 |
(一)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 第30-33页 |
1.两岸学者的理论观点 | 第30-33页 |
2.学说之分析 | 第33页 |
(二)交通肇事(逃逸)罪与遗弃罪的关系 | 第33-38页 |
1.我国大陆地区对两罪竞合的规定 | 第34-36页 |
2.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对两罪竞合的观点借鉴 | 第36-38页 |
(三)遗弃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界限的简要分析 | 第38-41页 |
1.遗弃罪与虐待罪的区别 | 第38-39页 |
2.遗弃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 | 第39-41页 |
四、遗弃罪的重构 | 第41-44页 |
(一)罪名和法定刑的设计 | 第41-42页 |
1.普通遗弃罪的罪名和法定刑设计 | 第41-42页 |
2.违背义务遗弃罪的罪名和法定刑设计 | 第42页 |
3.遗弃罪结果加重犯的罪名和法定刑设计 | 第42页 |
(二)重构的意义 | 第42-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