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中文摘要 | 第1-8页 |
| ABSTRACT | 第8-9页 |
| 引言 | 第9-10页 |
| 一、我国交强险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第10-22页 |
| (一) 摩托车、拖拉机的投保率偏低 | 第10-12页 |
| 1、车主风险意识不强,投保意识差 | 第10-11页 |
| 2、保险公司拒保或变相拒保 | 第11-12页 |
| 3、购买方式繁琐 | 第12页 |
| (二) 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的赔付规定不合理 | 第12-17页 |
| 1、关于无证、醉酒驾驶赔付的法理分析 | 第13-15页 |
| 2、违背交强险的立法宗旨 | 第15-16页 |
| 3、严格区分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 | 第16-17页 |
| (三) 赔付责任限额规定不合理 | 第17-19页 |
| 1、死亡伤残赔付限额规定不明确 | 第17-18页 |
| 2、医疗赔付限额过低 | 第18-19页 |
| (四) 救助基金制度的缺陷 | 第19-20页 |
| 1、救助基金无垫付限额 | 第19-20页 |
| 2、对救助基金具体管理规定过于含糊 | 第20页 |
| (五) 抢救费用垫付制度规定不合理 | 第20-22页 |
| 二、解决交强险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 第22-27页 |
| (一) 多管齐下,提高投保率 | 第22-23页 |
| 1、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平台 | 第22页 |
| 2、制定提高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覆盖面的措施 | 第22-23页 |
| 3、制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处罚办法 | 第23页 |
| (二) 修改规定,弥补法律漏洞 | 第23-24页 |
| 1、重构《交强险条例》第22条 | 第23-24页 |
| 2、提高责任限额 | 第24页 |
| (三) 完善救助基金制度 | 第24-25页 |
| 1、设立救助基金的赔偿限额 | 第24页 |
| 2、明确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 | 第24-25页 |
| 3、扩大救助基金来源 | 第25页 |
| (四) 明确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义务 | 第25-27页 |
| 结束语 | 第27-28页 |
| 参考文献 | 第28-30页 |
| 致谢 | 第30-31页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