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第一章 分税制一般理论研究 | 第9-19页 |
第一节 分税制的内涵 | 第9-10页 |
一、分税制的概念 | 第9页 |
二、分税制的实质 | 第9-10页 |
第二节 分税制制度设计的理论依据 | 第10-12页 |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分工 | 第10-11页 |
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划分 | 第11-12页 |
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转移支付 | 第12页 |
第三节 分税制的理论基础 | 第12-19页 |
一、财政分权理论 | 第13-16页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第16-19页 |
第二章 国外分税制几种模式之比较 | 第19-27页 |
第一节 国外分税制模式之比较分析 | 第19-25页 |
一、美国的分税制模式 | 第19-21页 |
二、日本的分税制模式 | 第21-23页 |
三、印度的分税制模式 | 第23-24页 |
四、巴西的分税制模式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外国分税制之经验总结与借鉴 | 第25-27页 |
第三章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 | 第27-46页 |
第一节 分税制缺乏完整、稳定法律体系的保障 | 第28-32页 |
一、税收法律体系存在法律缺位、缺乏稳定性的问题 | 第28-31页 |
二、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限相对过小 | 第31-32页 |
第二节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模糊不清 | 第32-35页 |
一、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 | 第33-34页 |
二、事权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 | 第34-35页 |
第三节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税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 第35-42页 |
一、财权划分与事权划分不对称 | 第35-38页 |
二、税种归属及比重的划分不尽合理 | 第38-40页 |
三、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不能形成税收体系 | 第40-42页 |
第四节 转移支付制度不够科学和完整 | 第42-46页 |
一、分配方法不科学,以基数法为依据不合理 | 第43页 |
二、模式不健全,缺少横向的转移支付制度 | 第43-44页 |
三、对象选择错位,规模相对较小 | 第44-45页 |
四、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保障 | 第45-46页 |
第四章 寻求我国分税制的完善方向与法治进路 | 第46-64页 |
第一节 法制化分税制 | 第46-51页 |
一、健全分税制法律体系,提升效力层级和稳定性 | 第46-49页 |
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 | 第49-51页 |
第二节 明确、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 | 第51-54页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和支出范围 | 第51-53页 |
二、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纳入法制化轨道 | 第53-54页 |
第三节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收收入 | 第54-59页 |
一、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按照事权划分财权 | 第54-55页 |
二、科学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税种的划分及比例 | 第55-57页 |
三、构建科学、稳定的地方税收体系 | 第57-59页 |
第四节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完整的转移支付制度 | 第59-64页 |
一、纠正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改"基数法"为"因素法" | 第60页 |
二、健全转移支付的模式:建立复合型转移支付制度 | 第60-62页 |
三、正确确定转移支付的对象,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 第62页 |
四、构建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监督评价体系 | 第62-64页 |
结语 | 第64-65页 |
参考文献 | 第65-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