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页 |
一、刑事二审程序设置的价值基础与制度功能 | 第7-17页 |
(一) 价值基础 | 第7-12页 |
1、公正的价值 | 第8-10页 |
2、效率的价值 | 第10-12页 |
(二) 制度功能 | 第12-17页 |
1、权利救济功能 | 第13-14页 |
2、法律适用统一功能 | 第14-15页 |
3、程序控制功能 | 第15-16页 |
4、纠错功能 | 第16-17页 |
二、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特点与缺陷 | 第17-33页 |
(一) 我国现行刑事二审程序的特点 | 第17-20页 |
(二) 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缺陷分析 | 第20-33页 |
1、刑事二审程序的虚置化与形式化 | 第20-24页 |
2、全面审查原则有悖诉讼的基本理念 | 第24-27页 |
3、上诉不加刑原则并没有充分的保障上诉人的上诉利益 | 第27-29页 |
4、发回重审制度缺乏硬性的程序约束力 | 第29-31页 |
5、当事人程序性权利救济的缺失 | 第31-33页 |
三、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 第33-38页 |
(一) 强化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方式,明确开庭审理的法定标准 | 第34页 |
(二) 确立有限审查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上诉处分权 | 第34-35页 |
(三) 确定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修正上诉不加刑原则 | 第35-36页 |
(四) 限制发回重审的适用范围,实现二审法院审理的实质化 | 第36-37页 |
(五) 建立程序性裁判的二审救济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 第37-38页 |
结束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后记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