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1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2-3页 |
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必要性研究 | 第11-17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船舶和货运量等现状 | 第11-13页 |
·交通部2004年第5号公告和第29号公告的法律效力和对水上交通管理的影响 | 第13-15页 |
·公告的效力分析 | 第13-14页 |
·公告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影响 | 第14-15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目前适用内河交通安全法律和将适用海上交通安全法律的利弊分析 | 第15-17页 |
·长江江苏段适用内河法律体系的不足之处 | 第15-16页 |
·长江江苏段适用海上管理法律的有利之处 | 第16-17页 |
第二章 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可行性研究 | 第17-28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自然条件 | 第17-20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的水文特点 | 第17-18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的航道特征 | 第18-19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与沿海水域比较 | 第19-20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管理条件 | 第20-22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规则与海上趋同 | 第20页 |
·通航水域是港口与港口岸线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 第20-21页 |
·适用海上法律体系符合国内外对河口港水域的管理惯例 | 第21页 |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的实施有利于“黄金水道”作用的发挥 | 第21-22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与国外类似水域相比较 | 第22-28页 |
·莱茵河河口水域 | 第22-24页 |
·密西西比河河口水域 | 第24-25页 |
·易北河河口水域 | 第25-28页 |
第三章 现行我国内河交通管理法律与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比较分析 | 第28-59页 |
·通航管理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28-35页 |
·航行法定规则 | 第28-29页 |
·船舶配备号灯、号型、声响信号等的规定; | 第29页 |
·航标配备标准、布设规定; | 第29-33页 |
·航海资料法定内容; | 第33-35页 |
·船舶管理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35-41页 |
·船舶检验管理方面的规定 | 第35-38页 |
·船舶检验管理体系 | 第38-41页 |
·船舶检验体系的比较总结 | 第41页 |
·船舶载运危险品管理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41-44页 |
·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有关法律规定的比较 | 第41-42页 |
·船舶载运“外贸”、“内贸”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 第42-44页 |
·船舶防污染管理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44-46页 |
·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备 | 第44页 |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第44-46页 |
·船员管理方面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46-55页 |
·对海船船员的主要管理规定 | 第46-49页 |
·对内河船员的主要管理规定 | 第49-52页 |
·对引航员的管理规定 | 第52-54页 |
·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的类型、等级等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54-55页 |
·海事行政许可、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强制等方面相关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55-59页 |
·海上行政管理 | 第55-59页 |
第四章 长江江苏段水域适用海上交通管理法律的具体方案与转换的法定手续和管理建议的研究 | 第59-67页 |
·长江江苏段水域管理的法律依据转换应遵循的原则 | 第59-62页 |
·合法性原则 | 第59-60页 |
·科学性原则 | 第60页 |
·法的稳定性与法的创建性相结合原则 | 第60-61页 |
·正确运用立法技术原则 | 第61-62页 |
·具体方案与转换的法定手续和管理建议 | 第62-67页 |
·通航管理方面 | 第62-63页 |
·船舶管理方面 | 第63页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方面 | 第63-64页 |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方面; | 第64-65页 |
·船员管理方面 | 第65-66页 |
·海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 | 第66-67页 |
结论 | 第67-68页 |
致谢 | 第68-69页 |
参考文献 | 第69-7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