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9页 |
第一章 公司瑕疵设立概述 | 第9-13页 |
第一节 公司瑕疵设立概念的引入 | 第9-10页 |
第二节 公司瑕疵设立与相近法律概念之比较 | 第10-13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与公司设立不能 | 第10-11页 |
二、公司瑕疵设立与公司依法成立后出现违法情形的联系与区别 | 第11页 |
三、公司瑕疵设立与公司人格否认(又称揭开公司面纱) | 第11-13页 |
第二章 从公司设立谈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 第13-19页 |
第一节 公司设立立法主义的发展 | 第13-16页 |
一、公司设立立法主义的发展 | 第13-15页 |
二、公司设立原则、公司登记制度与公司设立瑕疵的关系分析 | 第15-16页 |
第二节 公司资本制的放松——折衷授权资本制 | 第16-17页 |
第三节 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 第17-19页 |
第三章 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形态论 | 第19-27页 |
第一节 公司合法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 第19-21页 |
一、公司合法设立所要具备的实质要件 | 第19-21页 |
二、公司设立还应遵循程序要件 | 第21页 |
第二节 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形态 | 第21-27页 |
一、设立人主体不适格 | 第21-22页 |
二、发起人意思瑕疵(因受欺诈、胁迫而参与设立) | 第22页 |
三、公司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或者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 | 第22-24页 |
四、公司章程遗漏法定记载事项或记载不合法 | 第24页 |
五、公司组织要件上的瑕疵 | 第24-25页 |
六、公司程序要件上的瑕疵 | 第25页 |
七、公司设立目的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众利益或者公司设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第25-27页 |
第四章 公司瑕疵设立的比较法分析 | 第27-37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行为的处理模式 | 第27-30页 |
一、英国模式:瑕疵设立原则承认主义 | 第27-28页 |
二、美国模式:瑕疵设立个别承认主义 | 第28-30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行为的立法模式 | 第30-32页 |
一、瑕疵设立无效否认主义 | 第31页 |
二、瑕疵设立撤销否认主义 | 第31页 |
三、瑕疵设立区别否认主义 | 第31-32页 |
第三节 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责任 | 第32-37页 |
一、承担责任的主体——公司、公司的设立人或股东 | 第33-34页 |
二、承担责任的形式 | 第34-37页 |
第五章 我国公司法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及完善思路 | 第37-48页 |
第一节 我国公司法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38-42页 |
一、我国公司法原则否认瑕疵设立公司人格,规定了公司瑕疵设立撤销制度,而无瑕疵设立无效制度 | 第38-41页 |
二、我国公司法对弥补瑕疵的救济措施和相关责任规定不足 | 第41-42页 |
第二节 我国建立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第42-44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建立将会使我国公司设立理论更加完善 | 第42-43页 |
二、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公司、公司设立人或股东、公司债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体现交易公平 | 第43页 |
三、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建立将提高公司设立效率,促进我国规范化现代公司制度的完善 | 第43-44页 |
第三节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完善 | 第44-48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本身的完善措施 | 第44-46页 |
二、配套规定的完善措施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3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