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拟制自认概述 | 第10-20页 |
(一) 拟制自认的内涵 | 第10-13页 |
(二) 拟制自认的表现形式 | 第13-16页 |
(三) 拟制自认的成立要素及其效力 | 第16-20页 |
二、拟制自认的法理基础 | 第20-26页 |
(一) 辩论主义 | 第21-22页 |
(二) 当事人真实义务 | 第22-23页 |
(三) 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 | 第23-24页 |
(四) 当事人具体化义务 | 第24-26页 |
三、我国拟制自认制度的不足 | 第26-33页 |
(一) 拟制自认在立法上的缺陷 | 第26-29页 |
(二) 拟制自认在司法适用中的混乱 | 第29-33页 |
四、我国拟制自认制度的完善 | 第33-42页 |
(一) 拟制自认的立法规范 | 第33-36页 |
(二) 拟制自认中阐明权保障的完善 | 第36-39页 |
(三) 拟制自认“不知陈述”判断标准的确立 | 第39-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致谢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