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概念界定:终本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财产类案件的范畴 | 第9-10页 |
(一)被执行人的范围 | 第9页 |
(二)“财产”的含义 | 第9-10页 |
(三)对“有财产”的认知 | 第10页 |
二、现状分析:终本程序中有财产类案件运行态势 | 第10-15页 |
(一)有财产类终本案件总量呈井喷式增长 | 第11页 |
(二)案件分布不均衡,以经济较发达中院辖区为主 | 第11-12页 |
(三)案由以合同纠纷为主,民间借贷纠纷尤为突出 | 第12-13页 |
(四)自然人是有财产类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的主体 | 第13-14页 |
(五)唯一住房及机动车未实际扣押为主要结案原因 | 第14-15页 |
三、表现形态:终本程序中有财产案件的三大情形 | 第15-19页 |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能实际控制 | 第15-17页 |
(二)被执行人财产虽已控制,但目前无法处置 | 第17-18页 |
(三)被执行人的财产存在处置不能或不宜处置 | 第18-19页 |
四、成因探析:终本程序中有财产类案件是如何产生的 | 第19-25页 |
(一)宏观层面 | 第19-23页 |
(二)微观层面 | 第23-25页 |
五、其来有自:对终结本次执行制度的整体检视 | 第25-29页 |
(一)终本制度的渊源 | 第25-27页 |
(二)终本制度的自身缺陷 | 第27-28页 |
(三)终本制度的实践困境 | 第28-29页 |
六、路径选择:完善终本程序中有财产类案件的对策思考 | 第29-35页 |
(一)从案件源头上控制有财产类终本案件的产生 | 第29-30页 |
(二)从案件措施上规范有财产类终本案件的办理 | 第30-31页 |
(三)从案件监管上提升有财产类终本案件的质量 | 第31-33页 |
(四)建立符合有财产类终本案件特点的案件管理体系 | 第33-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