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9页 |
Abstract | 第9-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一、受贿罪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 第12-21页 |
(一) 受贿罪的客体 | 第12-14页 |
1、受贿罪客体应当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说 | 第12-13页 |
2、作为犯罪对象的“非物质利益”之否定 | 第13-14页 |
(二)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第14-18页 |
1、“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 第14-15页 |
2、“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第15-18页 |
(三) 受贿罪的主体 | 第18-20页 |
1、国有公司、企业等聘请的职业经理人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 第18-19页 |
2、足球裁判能否成为受贿罪主体 | 第19-20页 |
(四)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 第20-21页 |
二、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罪的司法认定 | 第21-38页 |
(一) 斡旋受贿行为应当独立成罪 | 第21-23页 |
1、“独立成罪肯定说” | 第21-22页 |
2、“独立成罪否定说” | 第22页 |
3、本文观点 | 第22-23页 |
(二) 受贿罪中“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与斡旋受贿罪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 | 第23-30页 |
1、刑法学界相关学说的述评 | 第24-26页 |
2、本文观点 | 第26-27页 |
3、以案例为基础的具体展开 | 第27-30页 |
(三)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斡旋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 第30-34页 |
1、刑法理论中关于“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学说述评 | 第30-31页 |
2、本文观点 | 第31-34页 |
(四) 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罪中“二次以上斡旋行为”的认定 | 第34-38页 |
1、“二次以上斡旋”的含义 | 第34-35页 |
2、“二次以上斡旋”的认定 | 第35-38页 |
三、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 | 第38-43页 |
(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设立的背景 | 第38-39页 |
(二) 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司法认定的具体分析 | 第39-41页 |
1、客观方面的认定 | 第39页 |
2、犯罪主体的认定 | 第39-40页 |
3、主观方面的认定 | 第40-41页 |
(三) 以案例为基础对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司法认定的分析 | 第41-43页 |
1、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人“通谋”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情形 | 第41页 |
2、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其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 | 第41页 |
3、国家工作过人员默许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情形 | 第41-42页 |
4、在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有一方对对方的行为不知情的情形 | 第42-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