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前言 | 第7-9页 |
第一部分 TRIPS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权平衡的必要性 | 第9-17页 |
一、TRIPS协议对药品专利的保护是否导致公共健康权受到侵害 | 第9-12页 |
二、TRIPS协定本身是否侵犯公共健康权 | 第12-14页 |
三、知识产权是否作为私权而让位于作为人权的公共健康权 | 第14-17页 |
第二部分 TRIPS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权平衡之途径 | 第17-37页 |
一、平衡之理论篇 | 第17-22页 |
(一) WTO包括争端解决机构需要借鉴其他国际法的规则 | 第17-19页 |
(二) 国际法下不同规则冲突之平衡 | 第19-22页 |
二、平衡之具体规则篇 | 第22-37页 |
(一) 要以保护公共健康权为前提,充分地利用TRIPS协定中的弹性条款 | 第22-27页 |
(二) 强制许可机制的充分应用 | 第27-32页 |
(三) 程序上的救济-排除TRIPS下的非违约之诉和交叉报复 | 第32-34页 |
(四) 发展中国家应团结一致,主张国际法权利 | 第34-37页 |
第三部分 注重公共健康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平衡 | 第37-40页 |
一、从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角度,任何成员实施的保护公共健康的措施是被严格限制的 | 第37-38页 |
二、从WTO的规则角度,公共健康标准难以确定 | 第38页 |
三、从发达国家的角度,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力量非常强大 | 第38-40页 |
第四部分 我国的专利权和公共健康权保护 | 第40-47页 |
一、我国与公共健康权有关的专利法律制度现状及评价 | 第40-42页 |
二、中国专利法应根据WTO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做出调整 | 第42-45页 |
(一)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机制的法律完善 | 第42-43页 |
(二) 充分利用TRIPS第7条、第8条和第30条的弹性条款 | 第43-44页 |
(三) 加强对中药及传统资源的保护 | 第44-45页 |
三、专利法之外的解决公共健康问题的措施 | 第45-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