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英文摘要 | 第4-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继续盘问、留置的性质、法理依据和原则 | 第8-22页 |
(一) 继续盘问、留置的性质 | 第8-13页 |
(二) 继续盘问、留置的法理依据 | 第13-19页 |
(三) 继续盘问、留置的原则 | 第19-22页 |
二、历史上和境外关于继续盘问、留置的立法例和做法 | 第22-32页 |
(一) 我国继续盘问、留置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22-25页 |
(二) 境外法规定的盘查和留置 | 第25-32页 |
三、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继续盘问和留置 | 第32-38页 |
(一) 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 | 第33页 |
(二) 继续盘问的主体 | 第33页 |
(三) 继续盘问的先行条件 | 第33-34页 |
(四) 继续盘问的期限 | 第34页 |
(五) 继续盘问的场所 | 第34-35页 |
(六) 继续盘问的禁止性规定 | 第35页 |
(七) 继续盘问的法律责任 | 第35页 |
(八) 特殊对象的继续盘问 | 第35-36页 |
(九) 继续盘问(留置)与传唤、拘传等在法律适用上的关系 | 第36-38页 |
四、中外继续盘问、留置制度比较研究 | 第38-42页 |
(一) 主体 | 第39页 |
(二) 对象 | 第39-40页 |
(三) 时间 | 第40页 |
(四) 程序 | 第40-41页 |
(五) 强制 | 第41页 |
(六) 监督 | 第41-42页 |
五、进一步完善我国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2-49页 |
(一) 明确继续盘问和留置不同的法律性质,并分别加以规定 | 第42-43页 |
(二) 比照国际惯例,严格限定继续盘问、留置的时间 | 第43-44页 |
(三) 协调与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范的冲突 | 第44-45页 |
(四) 建立健全继续盘问、留置措施的法律救济制度 | 第45-48页 |
(五) 高位法明确对留置制度予以规定 | 第48-49页 |
结论 | 第49-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4页 |
致谢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