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英文摘要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6页 |
第一章 公民诉讼制度的概述 | 第16-29页 |
第一节 概念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性质 | 第17-19页 |
一、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公益诉讼制度的一环 | 第17-19页 |
二、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是一种制度内的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环境行政公众参与方式 | 第19页 |
第三节 特点 | 第19-21页 |
一、以公益作为新的利益关联 | 第19-20页 |
二、预防性和不可替代性 | 第20-21页 |
三、附属性和补充性 | 第21页 |
第四节 建制目的 | 第21-23页 |
一、最终目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个案救济 | 第21-22页 |
二、直接目的:监督和保障法的遵守和执行,但又并非另立一平行的执法管道 | 第22-23页 |
第五节 理论依据 | 第23-25页 |
一、公民社会公民权利的司法保护论 | 第23-24页 |
二、公共信托理论 | 第24页 |
三、利益衡平论 | 第24-25页 |
四、环境权理论 | 第25页 |
五、适当程序论 | 第25页 |
第六节 制度的价值 | 第25-29页 |
一、公民诉讼制度体现了环境民主 | 第25-26页 |
二、公民诉讼制度强化了公众对环境公益的保护 | 第26页 |
三、公民诉讼制度节约了司法资源 | 第26-27页 |
四、公民诉讼制度体现了公平、效益和安全的法律价值 | 第27-29页 |
第二章 美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公民诉讼制度考察 | 第29-37页 |
第一节 美国环境法中的公民诉讼制度考察 | 第29-33页 |
一、历史由来 | 第29-30页 |
二、现状分析 | 第30-32页 |
三、制度评价 | 第32-33页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法中的公民诉讼制度考察 | 第33-37页 |
一、历史由来 | 第33-34页 |
二、现状分析 | 第34-35页 |
三、制度评价 | 第35-37页 |
第三章 我国借鉴公民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37-50页 |
第一节 必要性 | 第37-43页 |
一、公民诉讼制度能有效救济和保障环境公益 | 第37-38页 |
二、公民诉讼制度能有效保障环境保护中弱势一方的利益 | 第38页 |
三、我国没有关于公民诉讼制度的法律规定 | 第38-40页 |
四、我国现行诉讼法中的救济方式无法满足保护环境公益的要求 | 第40-41页 |
五、实体法上环境权的无法突破为程序法上的选择打开了缺口 | 第41-42页 |
六、公民诉讼制度是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它进一步丰富了环境管制方式,弥补了公力执法的不足 | 第42-43页 |
第二节 可行性 | 第43-50页 |
一、对国内借鉴该制度的社会、政治背景的考虑 | 第43-44页 |
二、对公众参与机制影响的考虑 | 第44-46页 |
三、对法院角色和作用影响的考虑 | 第46-47页 |
四、对行政机关效率的考虑 | 第47-48页 |
五、对环境保护成本的考虑 | 第48页 |
六、对环保团体作用的考虑 | 第48-50页 |
第四章 我国公民诉讼制度的建制 | 第50-68页 |
第一节 建制之前提 | 第50-54页 |
一、确保公民及时、平等的获取信息 | 第50-51页 |
二、现行民事、行政诉讼法的部分修正 | 第51-52页 |
三、环保团体成立时宽松的资格审查 | 第52-54页 |
第二节 建制之原则 | 第54-56页 |
一、合作协同原则 | 第54-55页 |
二、制度经济原则 | 第55-56页 |
第三节 在前述原则指导下合理界定两组关系 | 第56-60页 |
一、公民诉讼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 | 第56-57页 |
二、公民诉讼中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 第57-60页 |
第四节 具体制度的设计 | 第60-68页 |
一、宏观层次 | 第60-62页 |
二、微观层面 | 第62-68页 |
结语 | 第68-70页 |
参考文献 | 第70-74页 |
后记 | 第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