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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比较研究

中文摘要第1-5页
英文摘要第5-6页
第1章 注册会计师制度概述第6-14页
 1.1 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产生和发展第6-7页
  1.1.1 注册会计师职业产生的历史背景第6-7页
  1.1.2 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第7页
 1.2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注册会计师制度简介第7-9页
  1.2.1 英国第7-8页
  1.2.2 美国第8-9页
 1.3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注册会计师制度简介第9-10页
  1.3.1 德国第9页
  1.3.2 日本第9-10页
 1.4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注册会计师制度简介第10页
  1.4.1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10页
  1.4.2 台湾地区第10页
 1.5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10-14页
  1.5.1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诞生第10-11页
  1.5.2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恢复和发展第11-14页
第2章 法律责任基本原理第14-25页
 2.1 法律责任概述第14-16页
  2.1.1 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第14页
  2.1.2 法律责任的构成与认定第14-15页
  2.1.3 法律责任的种类第15-16页
 2.2 刑事责任第16-19页
  2.2.1 刑事责任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第16页
  2.2.2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第16-17页
  2.2.3 刑事责任承担第17页
  2.2.4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17-19页
 2.3 民事责任第19-23页
  2.3.1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第19-21页
  2.3.2 侵权民事责任与违约民事责任的区别第21页
  2.3.3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21-22页
  2.3.4 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第22-23页
  2.3.5 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第23页
 2.4 行政责任第23-25页
  2.4.1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第23页
  2.4.2 行政责任的承担第23页
  2.4.3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关于注册会计师行政责任的规定第23-24页
  2.4.4 关于本文不对行政责任进行比较研究的特别说明第24-25页
第3章 中外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比较第25-32页
 3.1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25-27页
  3.1.1 美国第25-26页
  3.1.2 英国第26-27页
 3.2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27-28页
  3.2.1 法国第27页
  3.2.2 日本第27-28页
 3.3 我国现行法规范体系关于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28-31页
  3.3.1 我国关于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两次重大历史变革第28-29页
  3.3.2 我国关于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的其他规定第29页
  3.3.3 我国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29-31页
 3.4 中外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比较第31-32页
第4章 中外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比较第32-39页
 4.1 美国证券法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32-34页
  4.1.1 美国证券法的立法目的第32页
  4.1.2 美国证券法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规定第32-33页
  4.1.3 美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第33-34页
  4.1.4 美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4页
 4.2 法国注册会计师法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规定第34-35页
  4.2.1 法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34页
  4.2.2 法国关于注册会计师实施民事违法行为的情形第34-35页
  4.2.3 法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承担第35页
 4.3 日本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规定第35页
  4.3.1 日本商法的规定第35页
  4.3.2 日本公认会计师法的规定第35页
 4.4 我国现行法规范体系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35-37页
  4.4.1 《注册会计师法》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第36页
  4.4.2 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有关规定第36页
  4.4.3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7]10号有关规定第36-37页
 4.5 中外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比较第37-39页
第5章 我国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立法空白及建议第39-47页
 5.1 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立法的意义第39-41页
  5.1.1 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加速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际接轨第39-40页
  5.1.2 注册会计师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第40页
  5.1.3 注册会计师涉及诉讼纠纷日渐增多第40-41页
  5.1.4 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第41页
 5.2 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现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第41-43页
  5.2.1 关于虚假验资报告界定问题第41-42页
  5.2.2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第42页
  5.2.3 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限额的界定第42页
  5.2.4 验资诉讼案中有关各方的责任第42-43页
  5.2.5 关于验资诉讼的效力及时效问题第43页
  5.2.6 如何保证地方法院正确贯彻实施56号函第43页
  5.2.7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其潜在法律责任继承问题第43页
  5.2.8 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第43页
 5.3 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立法建议第43-47页
  5.3.1 关于虚假验资报告界定问题第43-44页
  5.3.2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第44-45页
  5.3.3 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限额的界定第45页
  5.3.4 验资诉讼案中有关各方的责任第45页
  5.3.5 关于验资诉讼的效力及时效问题第45-46页
  5.3.6 如何保证地方法院正确贯彻实施56号函第46页
  5.3.7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其潜在法律责任继承问题第46页
  5.3.8 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第46-47页
第6章 结论第47-48页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48-49页
致谢第49-50页
参考文献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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