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4-6页 |
CONTENTS | 第6-8页 |
摘要 | 第8-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引论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法概述 | 第13-17页 |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内立法沿革和国际立法背景 | 第13-14页 |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必要性 | 第14-17页 |
(一) 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需求 | 第15页 |
(二) 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 | 第15页 |
(三) 履行国际义务与国际刑事法律接轨 | 第15-17页 |
第二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比较研究 | 第17-24页 |
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17-18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18-20页 |
(一) 西班牙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18-19页 |
(二) 法国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19页 |
(三) 意大利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19-20页 |
三、英美法系国家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0-22页 |
(一) 美国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0页 |
(二) 新加坡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0-21页 |
(三) 加拿大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1页 |
(四) 巴基斯坦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1-22页 |
四、港澳地区对本罪主体的规定 | 第22-24页 |
第三章 我国对本罪主体的规定与不足 | 第24-37页 |
一、我国刑法对本罪主体的规定与解读 | 第24-34页 |
(一) 近亲属的范围 | 第26-27页 |
(二) 关系密切人 | 第27-30页 |
(三) 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第30-32页 |
(四) 本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认定 | 第32-34页 |
二、本罪主体存在的不足 | 第34-37页 |
(一) 部分主体概念模糊不够明确 | 第34-35页 |
(二) 本罪主体的身份限定过于严格 | 第35页 |
(三) 欠缺对单位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规制 | 第35-37页 |
第四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立法完善和解释的明确性 | 第37-40页 |
一、本罪主体的认定应以“影响力”为本质 | 第37页 |
二、注重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衔接 | 第37-38页 |
三、借助相关法律解释明确“关系密切人”的概念 | 第38-39页 |
四、司法机关确立对“关系密切”的具体考察方法 | 第39-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致谢 | 第44-45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