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绪论 | 第12-17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12-13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13-14页 |
三、研究现状 | 第14-15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5页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15-17页 |
第一章 不良资产及其处置基础理论 | 第17-22页 |
第一节 不良资产及其处置涵义 | 第17页 |
一、不良资产涵义 | 第17页 |
二、不良资产处置涵义 | 第17页 |
第二节 不良资产处置的复合标准认定 | 第17-19页 |
一、不良资产处置的情势标准认定 | 第18页 |
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体标准认定 | 第18-19页 |
三、不良资产处置的机制标准认定 | 第19页 |
第三节 复合标准下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 | 第19-22页 |
一、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 第19-20页 |
二、复合标准下不良资产处置的模式框架 | 第20-22页 |
第二章 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运作及法律关系 | 第22-27页 |
第一节 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运作 | 第22-24页 |
一、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基本程序 | 第22页 |
二、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模块分类 | 第22-23页 |
三、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模式定位 | 第23-24页 |
第二节 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法律关系 | 第24-27页 |
一、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法律关系主体 | 第24页 |
二、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各主体间法律关系 | 第24-27页 |
第三章 我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规制的困境 | 第27-36页 |
第一节 立法的局限产生法律适用问题 | 第27-29页 |
一、立法权限下移导致法律规制的行政化倾向 | 第27-28页 |
二、立法滞后带来法律规制的不确定性 | 第28-29页 |
第二节 我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规范和安全存在问题 | 第29-32页 |
一、互联网拍卖平台法律主体地位存争议 | 第29-31页 |
二、信息披露仍然存在缺陷 | 第31页 |
三、互联网拍卖平台的专业性欠缺 | 第31-32页 |
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的责任承担不明晰 | 第32-33页 |
一、拍卖人和委托人的法律主体地位趋于混同 | 第32页 |
二、拍卖人和委托人倾向于规避自身责任 | 第32-33页 |
第四节 现行法律规制对买受人权益保护不充分 | 第33-36页 |
一、拍卖中买受人涵义厘定 | 第33-34页 |
二、现行法律规制未区分保护买受人 | 第34-36页 |
第四章 美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模式及法律规制借鉴 | 第36-40页 |
第一节 美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模式 | 第36-37页 |
一、FDIC美国存款保险机构集中处置 | 第36页 |
二、民间拍卖平台分散处置 | 第36-37页 |
第二节 美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规制的借鉴 | 第37-40页 |
一、对规范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平台交易行为的借鉴 | 第37页 |
二、对明确不良资产拍卖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借鉴 | 第37-38页 |
三、对建立第三方机构线上评估制度的借鉴 | 第38页 |
四、对完善重大信息披露制度的借鉴 | 第38-40页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规制的建议 | 第40-49页 |
第一节 立法构建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规制框架 | 第40-42页 |
一、建立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规范体系 | 第40-41页 |
二、立法明确各规制主体的分工负责制度 | 第41-42页 |
第二节 为平台的规范和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 第42-45页 |
一、筹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平台的制度保障 | 第42-43页 |
二、完善重大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43-44页 |
三、建立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风险保障金制度 | 第44页 |
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下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展望 | 第44-45页 |
第三节 明确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法律责任承担 | 第45-47页 |
一、明确互联网拍卖平台的法律责任 | 第45-46页 |
二、完善瑕疵担保责任免除的规定 | 第46-47页 |
第四节 完善互联网不良资产拍卖买受人权益保护机制 | 第47-49页 |
一、强制引入线上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 | 第47页 |
二、完善联合平台与民间平台的区分与协调 | 第47-48页 |
三、行业自律与法律规制结合保护买受人权益 | 第48-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6页 |
后记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