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目录 | 第5-6页 |
1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存在的问题 | 第6-10页 |
·法律政策环境的不完善 | 第6-7页 |
·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 | 第7页 |
·投资人权利未能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无法保证 | 第7-8页 |
·投资基金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 第8-10页 |
2 对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保护条款的法律分析 | 第10-24页 |
·股权投资中最主要的三个条款:对赌条款、回赎权和优先分红权 | 第10-17页 |
·投资人干预股权比例的重要工具: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条款 | 第17-20页 |
·投资人保障资本安全的重要条款:优先清算权、共同出售权、连带并购权 | 第20-24页 |
3 对策 | 第24-27页 |
·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立法 | 第24页 |
·建立灵活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建立顺畅的退出机制 | 第24页 |
·建议证监会就被投资企业上市前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明确规定 | 第24-25页 |
·在投资协议书中明确享有一系列优先和特殊保护条款 | 第25页 |
·被投资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流程 | 第25-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8页 |
致谢 | 第28-29页 |
后记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