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0页 |
(二) 研究意义及目的 | 第10-13页 |
一、大陆法系动产担保公示制度——以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为中心 | 第13-22页 |
(一) 德国的动产担保制度及其公示方式 | 第13-17页 |
(二) 日本动产担保形式及其公示方式 | 第17-19页 |
(三) 我国台湾地区动产担保及其登记制度 | 第19-22页 |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规定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 | 第22-33页 |
(一) 美国前法典时期动产担保及登记制度 | 第23-25页 |
(二) 第九编规定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 | 第25-33页 |
三、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立法模式之比较 | 第33-39页 |
(一) 大陆法系动产担保及其公示制度的立法思考 | 第33-35页 |
(二) 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模式选择 | 第35-39页 |
四、我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之检视及重构设想 | 第39-48页 |
(一) 我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之检视 | 第39-45页 |
(二) 构建我国统一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设想 | 第45-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致谢 | 第50-51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1-52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