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页 |
一、 “用工”本体论 | 第11-20页 |
(一) 现行“用工”法律制度设计带来的逻辑困惑 | 第11-12页 |
(二) 何谓“用工”? | 第12-20页 |
1. 用工起点和用工本体涵义的区分意义 | 第12-14页 |
2. “用工”的构成要件探讨 | 第14-18页 |
3. 用工的定义 | 第18-20页 |
二、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与“用工”之间法律关系配置的理论思考 | 第20-24页 |
(一) 有关学说评介 | 第20-23页 |
1. “附生效要件说” | 第20页 |
2. “合同履行说” | 第20-21页 |
3. “书面合同预设--确认说” | 第21-23页 |
(二) “预设-确认”说的法律意义 | 第23-24页 |
三、 “用工”的法律意义 | 第24-34页 |
(一) “用工论”证成了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非效力性性质 | 第24-26页 |
(二) “用工论”理顺了书面形式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两者间法律功能上的关系 | 第26-28页 |
(三) “用工论”厘清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内涵 | 第28-34页 |
四、 用工事实的法律意义对劳动关系基本问题的制度诉求 | 第34-46页 |
(一)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应当适当分离:劳动关系发生“不法”时不能借此否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客观性 | 第34-39页 |
(二) 基于用工事实的法律意义,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坚持实际履行原则 | 第39-40页 |
(三) 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 | 第40-41页 |
(四) 应当对劳动关系(包括应然劳动关系)适用不同层次、不同标准的劳动保护 | 第41-45页 |
1.理论基础 | 第41-42页 |
2.历史基础 | 第42-43页 |
3.现实基础 | 第43-44页 |
4.制度推行的渐进性 | 第44-45页 |
(五) 应当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 | 第45-46页 |
五、 余论: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书面形式规定的完善建议 | 第46-48页 |
1.对《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第 1 款的修改 | 第46页 |
2.对于劳动者无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修改 | 第46-47页 |
3.在书面强制的同时明确“除外”规定 | 第47页 |
4.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也应鼓励和提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第47页 |
5.在承认劳动合同口头或推定形式之余,明确雇主对于书面合同签订行为本身的通知义务 | 第47-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活动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