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题之提出、背景及研究思路 | 第1-13页 |
(一) 论题之提出 | 第7-8页 |
(二) 论题之背景 | 第8-11页 |
(三) 研究思路 | 第11-13页 |
二 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构关系处理之主要目标 | 第13-19页 |
(一) 确保竞争政策之有效实现 | 第13-14页 |
(二) 确保“管制重构”沿促进竞争方向良性推进 | 第14-17页 |
(三) 确保竞争法之普遍性适用 | 第17页 |
(四) 减少竞争法与产业规制法之规范冲突 | 第17-19页 |
三 影响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构关系处理之相关因素 | 第19-23页 |
(一) 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关之机构性差异 | 第19-20页 |
(二) 基础设施产业领域之性质变化 | 第20-21页 |
(三) 既有之立法、行政体制和司法体系 | 第21-23页 |
四 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构之分权模式类型化研究 | 第23-30页 |
(一) 一体化模式 | 第24-25页 |
(二) 排他性分权模式 | 第25-26页 |
(三) 共同执法模式 | 第26-30页 |
五 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构分权模式之法律保障 | 第30-36页 |
(一) 排他性分权模式及其法律问题 | 第30-31页 |
(二) 排他性分权模式下反垄断法之普遍适用 | 第31-33页 |
(三) 排他性分权模式下反垄断法与产业管制法之冲突适用 | 第33-36页 |
六 竞争主管机关与产业管制机构之协调机制:以竞争主管机关竞争促进职能为中心 | 第36-46页 |
(一) 协调机制在两大关系处理体系中之地位及研究进路 | 第36-38页 |
(二) 竞争主管机关之竞争促进(ADVOCACY)职能 | 第38-41页 |
(三) 竞争促进职能的功能发挥与协调机制之实现 | 第41-43页 |
(四) 协调机制与我国反垄断立法 | 第43-46页 |
结论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