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案例的提出 | 第11-14页 |
(一) 案件基本情况 | 第11-12页 |
(二) 案件所涉及的交强险业务的处理情况 | 第12-14页 |
二、通过案例分析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14-33页 |
(一) 保险公司对交强险下理赔的主动赔付率低 | 第14-21页 |
1、客观方面的原因 | 第15-17页 |
2、主观方面的原因 | 第17-21页 |
(二) 交强险保险责任分项限额结构的设计不合理 | 第21-29页 |
1、现行医疗费限额对被保险人的保障不充分 | 第22-23页 |
2、交强险将医疗费用与伤残死亡赔偿费分设为二项限额不利于保护受害人 | 第23-25页 |
3、对反对提高医疗赔偿限额的批驳 | 第25-29页 |
(三) 目前并存的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之间关系难以确定 | 第29-33页 |
1、保险人诉讼地位不确定导致诉讼权利义务模糊 | 第29-30页 |
2、赔偿项目顺序不确定使赔偿结果可能出现差异 | 第30-33页 |
三、解决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构想 | 第33-41页 |
(一) 改革交强险的经营模式 | 第34-35页 |
(二) 完善交强险费率厘定系统与分项赔偿限额的设置 | 第35-37页 |
1、完善交强险费率厘定系统 | 第35-37页 |
2、设置合理的分项赔偿限额 | 第37页 |
(三) 限定交强险投保主体范围 | 第37-41页 |
1、解决在交强险条例自身条款设计上的矛盾 | 第37-38页 |
2、消除实践中不可能实现的投保主体绝对化 | 第38-39页 |
3、在充分考虑受众的认可度与承受力的基础上规定合理的投保主体范围 | 第39-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3页 |
致谢 | 第43-44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