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页 |
一、《限期拆除通知书》概述 | 第9-13页 |
(一)《限期拆除通知书》的特征 | 第9-10页 |
(二)《限期拆除通知书》的适用情形 | 第10-12页 |
(三)《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构成要素 | 第12-13页 |
二、《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性质及学说之争 | 第13-20页 |
(一)行政强制措施说 | 第13-15页 |
1.周某诉通道侗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人民政府案 | 第13-14页 |
2.理论观点 | 第14-15页 |
(二)行政处罚说 | 第15-19页 |
1.金某诉江山市规划局案 | 第15-16页 |
2.理论观点 | 第16-19页 |
(三)行政命令说 | 第19-20页 |
1.张某诉孝感市城乡规划局案 | 第19页 |
2.理论观点 | 第19-20页 |
三、《限期拆除通知书》法律性质的重新认识及意义 | 第20-29页 |
(一)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程序行为 | 第20-22页 |
1.行政程序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 | 第20页 |
2.行政程序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中作出的行为 | 第20-21页 |
3.行政程序行为是影响相对人法律权益的行为。 | 第21-22页 |
(二)《限期拆除通知书》是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书 | 第22-24页 |
1.《通知书》旨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 第22-23页 |
2.对相对人的权利产生影响的通知应具备可诉性 | 第23-24页 |
(三)《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可诉性及其价值 | 第24-29页 |
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第24-25页 |
2.《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可诉性探讨 | 第25-27页 |
3.《通知书》可诉性的价值 | 第27-29页 |
四、《限期拆除通知书》纳入受案范围的实行机制与对策 | 第29-33页 |
(一)《限期拆除通知书》定性之争体现行政效率原则之差异 | 第30-31页 |
(二)统一将责令限期拆除定性为行政处罚 | 第31-32页 |
(三)加强进入、使用查封场所行为的处罚力度 | 第32页 |
(四)合理规定办案时限及查封时长 | 第32-33页 |
结论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8页 |
致谢 | 第38-39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