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5-6页 |
| abstract | 第6-7页 |
| 序言 | 第10-11页 |
| 一、北京市和辽宁省专利侵权判决法定赔偿数额的统计 | 第11-24页 |
| (一)数据统计说明 | 第11-12页 |
| 1.选取北京市与辽宁省法院判决作为研究样本的原因 | 第11页 |
| 2.样本的来源 | 第11-12页 |
| 3.时间范围 | 第12页 |
| 4.案件范围 | 第12页 |
| (二)2008年至2016年两地专利侵权判决适用法定赔偿的统计 | 第12-24页 |
| 1.两地区法院专利侵权判决赔偿数额的统计 | 第12-13页 |
| 2.两地区法院专利侵权判赔数额的具体描述 | 第13-14页 |
| 3.两地区法院适用法定赔偿规则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 | 第14-15页 |
| 4.权利人的请求与法院判决的比较 | 第15-16页 |
| 5.法院判决与法院所在地、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 | 第16-18页 |
| 6.辽宁地区法院专利侵权赔偿案件的整体趋势分析 | 第18-24页 |
| 二、辽宁地区法院专利侵权判决适用法定赔偿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第24-32页 |
| (一)专利侵权判决适用法定赔偿存在的问题 | 第24-26页 |
| 1.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整体偏低 | 第24页 |
| 2.普遍采用最后顺位的法定赔偿规则 | 第24-25页 |
| 3.专利权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 第25-26页 |
| (二)辽宁地区法院专利侵权法定赔偿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26-32页 |
| 1.权利人举证困难 | 第27-29页 |
| 2.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 | 第29-30页 |
| 3.审判人员的审判理念落后,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 第30-32页 |
| 三、针对辽宁地区法院专利侵权判决适用法定赔偿规则问题的建议 | 第32-37页 |
| (一)提高赔偿数额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 第32页 |
| (二)完善证据认定规则 | 第32-34页 |
| 1.优势证据规则 | 第32-33页 |
| 2.健全专家辅助人制度 | 第33-34页 |
| (三)摒弃地方保护主义 | 第34-36页 |
| 1.推动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 | 第35页 |
| 2.坚持司法独立,“还权与法官” | 第35-36页 |
| (四)提升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 第36-37页 |
| (五)更新知识产权审判理念 | 第37页 |
| 结语 | 第37-39页 |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 致谢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