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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儿童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中文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引言第9-12页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第9页
    二、研究动态和文献综述第9-10页
    三、研究方法第10-12页
第一章 让忽视儿童的监护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第12-20页
    第一节 对忽视儿童行为的判定和类型第12-15页
        一、目前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保护义务的相关规定第12-13页
        二、国际上关于忽视儿童的权威界定第13-14页
        三、忽视儿童的主要类型第14-15页
    第二节 让忽视儿童的行为入刑的必要性第15-20页
        一、忽视儿童的社会危害性分析第15-17页
        二、忽视儿童行为的违法性分析第17-18页
        三、忽视儿童行为的有责性分析第18-20页
第二章 刑法规制忽视儿童行为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第20-26页
    第一节 各国(地区)对忽视儿童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的概况第20页
    第二节 判例法为主的规制方法—以美国为例第20-22页
    第三节 独立的罪名模式-以德国为例第22-23页
        一、德国对儿童监护失职(疏忽)行为的刑法规制体系第22-23页
        二、德国对儿童监护失职(忽视)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的特点第23页
    第四节 分散的罪名模式-以日本为例第23-25页
        一、日本对儿童监护失职(疏忽)行为的刑法规制体系第23-24页
        二、日本对儿童监护失职(疏忽)进行刑法规制的特点第24-25页
    第五节 国外先进立法对我国的启示第25-26页
第三章 监护失职(疏忽)入刑的路径探索第26-37页
    第一节 关于沿用现有刑法罪名和增设新罪的争议第26页
        一、支持沿用现有的刑法罪名规制的观点第26页
        二、支持增设“儿童监护失职(疏忽)罪”的观点第26页
    第二节 不宜沿用现有刑法罪名之分析第26-29页
        一、不宜沿用现有刑法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规定第26-27页
        二、不宜沿用现有“过失类犯罪”的刑法规定第27页
        三、不宜沿用现有“遗弃罪”的刑法规定第27-28页
        四、不宜沿用现有“虐待罪”的刑法规定第28-29页
    第三节 “儿童监护失职(疏忽)罪”的刑法设计第29-37页
        一、“儿童监护疏忽罪”的表述及犯罪构成第29-34页
        二、“儿童监护疏忽罪”的刑事责任第34-37页
结论第37-39页
参考文献第39-42页
致谢第4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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