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引言 | 第6-7页 |
一、中国企业跨境投资适用税收协定的困境 | 第7-21页 |
(一)合伙企业作为税收居民适用税收协定的标准不明确 | 第7-12页 |
(二)传统所得来源判断依据不适应电子商务新发展 | 第12-16页 |
(三)避免双重征税优惠力度较弱 | 第16-19页 |
(四)现有争议解决机制对企业保护力度不足 | 第19-21页 |
二、跨境投资企业适用税收协定出现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21-27页 |
(一)国际税收协定理论框架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 | 第21-24页 |
(二)我国开始由资本输入国向资本输出国转型 | 第24页 |
(三)互联网催生新的投资贸易形式 | 第24-25页 |
(四)企业跨境投资规模扩大,协商程序重要性提高 | 第25-27页 |
三、以跨境投资为视角完善税收协定的建议 | 第27-43页 |
(一)明确合伙企业以税收居民身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情形 | 第27-30页 |
(二)制定场所型常设机构认定条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 第30-33页 |
(三)设置鼓励企业跨境投资的避免双重征税待遇 | 第33-36页 |
(四)引入仲裁条款解决税收争议 | 第36-43页 |
四、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附件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