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理分析 | 第17-29页 |
第一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内涵 | 第17-24页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18-19页 |
二、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展历程 | 第19-20页 |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协调 | 第20-24页 |
(一) 与第三人参加之诉制度的协调 | 第20-21页 |
(二) 与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的协调 | 第21-22页 |
(三) 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协调 | 第22-24页 |
第二节 我国设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基础 | 第24-29页 |
一、判决效力扩张理论 | 第24-26页 |
二、当事人主义理论 | 第26-27页 |
三、程序保障理论 | 第27-29页 |
第二章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 | 第29-40页 |
第一节 立法体例存在缺陷 | 第29-31页 |
一、我国当前立法体例的安排 | 第29-30页 |
二、我国当前立法体例存在的问题 | 第30-31页 |
(一) 置于普通程序有违诉讼法基本法理 | 第30-31页 |
(二) 未能符合特殊救济程序的需要 | 第31页 |
第二节 客体范围的设定缺乏合理性 | 第31-34页 |
一、适用裁定的不合理性 | 第31-33页 |
(一) 裁定对象多为程序事项 | 第31-32页 |
(二) 裁定效力具有临时性 | 第32-33页 |
二、缺失仲裁裁决的危害性 | 第33-34页 |
第三节 缺乏制度实施规则的细化 | 第34-36页 |
一、与相关救济程序的衔接规定不完善 | 第34页 |
二、审理范围不明晰 | 第34-35页 |
三、期间设定不完整 | 第35-36页 |
第四节 适格原告范围偏窄 | 第36-38页 |
一、现有适格范围存在异议 | 第36-37页 |
二、诈害诉讼受害人的权益保障缺失 | 第37-38页 |
第五节 相关配套制度缺失 | 第38-40页 |
一、诉讼告知制度缺失 | 第38-39页 |
二、滥诉防止制度缺失 | 第39-40页 |
第三章 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经验 | 第40-45页 |
第一节 法国取消判决异议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40-43页 |
一、第三人提起取消判决异议的条件 | 第41-42页 |
二、第三人提出取消判决异议的程序 | 第42页 |
三、第三人取消判决异议的法律效力 | 第42-43页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43-45页 |
一、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 第43-44页 |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他制度规定 | 第44-45页 |
第四章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完善 | 第45-59页 |
第一节 调整立法体例 | 第45-48页 |
一、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价值进行合理定位 | 第45-46页 |
二、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纳入特殊救济程序 | 第46-48页 |
第二节 合理限定适用范围 | 第48-49页 |
一、排除裁定的适用 | 第48-49页 |
二、将仲裁裁决纳入第三人撤销之诉范畴 | 第49页 |
第三节 细化制度实施规则 | 第49-53页 |
一、细化与相关救济程序的衔接规则 | 第49-51页 |
二、审理范围采用有限审查原则 | 第51-53页 |
三、建立双重起诉期间 | 第53页 |
第四节 扩展原告适格的范围 | 第53-56页 |
一、放宽原告资格的认定标准 | 第54-55页 |
二、将诈害诉讼受害人纳入第三人撤销之诉保护范畴 | 第55-56页 |
第五节 完善配套制度 | 第56-59页 |
一、建立诉讼告知制度 | 第56-57页 |
二、建立惩罚制度 | 第57-59页 |
结语 | 第59-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3页 |
致谢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