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8-9页 |
ABSTRACT | 第9页 |
前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刑事审判中心主义的基本内涵 | 第11-13页 |
1.1 审判是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这一诉讼核心问题的最终阶段 | 第11页 |
1.2 审判是诉讼程序要求最规范、最严谨的诉讼阶段,是确保程序公正的保障 | 第11-12页 |
1.3 审判是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它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行使最有意义最关 | 第12页 |
1.4 审判阶段是决定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最关键的诉讼阶段,所有的证据都必须通过审判程序的审查和确认,最终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 第12页 |
1.5 审判中心主义要求庭前所有的诉讼阶段都要为审判服务,受审判审查,由审判决定 | 第12-13页 |
第二章 公诉服务刑事审判的原因性分析 | 第13-16页 |
2.1 公诉服务审判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根本需要 | 第13页 |
2.2 公诉服务审判是程序正义、控辩平衡的本质要求 | 第13-14页 |
2.3 公诉服务审判是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客观需要 | 第14页 |
2.4 公诉服务审判是履行客观公正义务的重要体现 | 第14页 |
2.5 公诉服务审判与检察监督审判是不冲突的 | 第14-16页 |
第三章 刑事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比较研究 | 第16-21页 |
3.1 英美法系公诉职能定位分析及启示 | 第16-18页 |
3.2 大陆法系公诉职能定位分析及启示 | 第18-19页 |
3.3 法系融合区域国家公诉职能定位分析 | 第19-21页 |
第四章 刑事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我国公诉运行体制存在的问题 | 第21-27页 |
4.1 审前程序中侦诉关系错位,公诉不能有效引导侦查 | 第21-23页 |
4.2 公诉裁量权限制过多,案件繁简分流不足 | 第23-24页 |
4.3 审判程序中没有真正贯彻直接言辞原则 | 第24-25页 |
4.4 检察机关业绩考评办法中不够科学、合理 | 第25-26页 |
4.5 检察官不够独立,行政化色彩严重 | 第26-27页 |
第五章 刑事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我国检察公诉工作完善路径 | 第27-34页 |
5.1 建立以公诉为中心的新型侦诉关系,强化侦查监督 | 第27-29页 |
5.2 建立审前科学分流,健全多元化、灵活处理的案件诉讼机制 | 第29-30页 |
5.3 在审判中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公诉人交叉询问的能力 | 第30-31页 |
5.4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 | 第31-32页 |
5.5 优化检察公诉机关业绩考评办法 | 第32-34页 |
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7页 |
致谢 | 第37-38页 |
附件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