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问题的提出——关于三则案例的比较分析 | 第8-13页 |
(一) 案例比较分析 | 第8-9页 |
(二) 问题的提出 | 第9-13页 |
二、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及相关范畴 | 第13-17页 |
(一) 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 第13-15页 |
(二)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比较 | 第15-16页 |
(三) 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比较 | 第16-17页 |
三、责任能力判断标准比较分析 | 第17-24页 |
(一) 责任能力判断标准 | 第17-21页 |
1、出生主义标准 | 第17页 |
2、行为能力标准,以及行为能力和财产状况的混合标准 | 第17-19页 |
3、识别主义标准 | 第19-21页 |
(二) 责任能力判断标准评析 | 第21-24页 |
1、出生主义标准评析 | 第21-22页 |
2、行为能力标准评析 | 第22-23页 |
3、识别主义标准评析 | 第23-24页 |
四、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设计 | 第24-33页 |
(一) 对制度设计的分析 | 第24-31页 |
1、推定无责任能力人 | 第24-25页 |
2、相对无责任能力人的判断标准 | 第25-26页 |
3、相对无责任能力人的年龄上限为18 周岁 | 第26页 |
4、成年人在丧失意识或无法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责任 | 第26-28页 |
5、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28-30页 |
6、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 第30-31页 |
7、监护人垫付责任的适用 | 第31页 |
(二) 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设计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36-37页 |